第33章 鼎軒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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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想,安靜幾個月之後,又一批臨時工一大清早來到公司門口堵門。
大致意思就是第二號、三號廠房和辦公樓陸續完工了,被老於臨時聘請來負責吊頂、做隔斷、水電等事項的工人工資又沒付。
老 胡二話不說,打電話約老於和陳楚瑾來寶豐公司簽訂三方協議。
老 胡掏完錢後,財務提醒他,已經前前後後代墊近兩百萬的資金,老 胡心塞得不得了。
等到一天,梁充終於和礦場上的遇難司機家屬談妥賠償款,一切安排妥當,再次和老 胡見面後才從兩人的談話中得知,老 胡墊付的這兩百萬資金應該是包含在他的裝修合同裡面的,而他的寶貝外甥在拿著合同向他請款的時候,居然沒有提醒他。
梁充一怒之下到法院起訴,將老於的鼎軒建築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老於退回老 胡代墊的200萬臨時工的工資。
但是,這場官司進行的並不順利。
原因是:梁充授權給陳楚瑾期間與老於簽訂的裝修合同,內容太過籠統,根本不能從合同上反映出老於具體裝修的專案有哪些,哪些是老於自己公司做的,哪些屬於臨時工做的。更要命的是,因為老於一再拖拉,工程進度跟不上生產要求,老 胡自己就同一場地也有跟老於簽訂安裝合同,包括軌道和地坪施工合同,同樣涉及到油漆和水電部分都是用的同一個合同模板,也沒有在合同內容上具體體現裝修的專案涉及廠房哪個部分。
這樣一來,直接導致兩家儘管各自和老於簽訂安裝合同,雖然自己當時都知道安裝的專案,但是因為合同上沒有具體反映,同時又存在三方代付協議,不能清楚明瞭的說明每筆付款金額對應的付款事項,即使存在多付款,和重複事項也沒有辦法證明。
按照老於的演算法,老 胡和梁充兩家公司不但不應當要求老於返還所謂代墊款,甚至還倒欠老於的裝修款未付。
這場官司歷經兩年材料梳理,新區法院一審宣告老於鼎軒建築公司獲勝,梁充不服,上訴至市區中級人民法院。作為本案的第三方寶豐公司,在這場官司中不僅代墊的臨時工工資沒要回來,甚至自己負責安裝的軌道和地坪也被判給了梁充。原因是正常情況下,寶豐的安裝合同隸屬於工程建造方。道理很簡單:沒有證據證明東西是自己的,只能說明他是別人的。
沒人注意到:就在梁充和老 胡準備資料,準備上訴的這段時間裡,陳楚瑾的日子也日益難過起來。
:()奶糰子復仇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