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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珠把鋤頭接了過來,扛在肩上,然後把毛驢扔給了那沈秋風,兩個人離的很近,沈秋風身子向江珠那邊微傾,江珠一個抬眼,便注意到了沈秋風褂子胸口口袋裡的那隻鋼筆。
萬寶龍?
江珠眨了下眼,又看了一眼鋼筆上面的標誌,這才確定。
這竟然是一隻萬寶龍的鋼筆,就那樣隨隨便便被眼前這人隨意地放在了口袋裡。
要知道江珠沒有穿書前,萬寶龍的鋼筆價格不菲,更是達到了收藏級別,被人收藏。即使在如今的七零年代,這樣一支萬寶龍鋼筆肯定也不會便宜到哪裡去。
要是旁人得了這樣的鋼筆,肯定會小心翼翼地放在屋裡收著,哪會像這個沈秋風這樣隨便地放在口袋裡,也不怕弄丟了。
想來這沈秋風家裡肯定不是一般的人家。
不過,原書中好像沒有這個人啊,江珠回想著原書的劇情,實在想不起來書中有沈秋風這個人。
就在江珠陷入沉思的時候,旁邊忽然傳來一道痛呼聲,江珠連忙順著聲音看去。
只見那沈秋風——他被驢給踢了!
「你沒事吧?」
江珠連忙丟下肩上的鋤頭,把人從地上攙起來。
那踢了人的毛驢,甩了甩前蹄,撒開丫子跑了。
不,它不是跑的,而是四隻蹄子一起蹦的,一跳一跳的,在那大路上,它的兩隻驢耳朵支稜著高高的,驢尾巴也是上下跳動著,就像是一隻傻狍子似的。
江珠和沈秋風看著那隻傻驢子,這一刻,她終於明白為啥那林隊長要把這隻驢給她們了。不僅是因為它不能耕地沒啥用,恐怕最大的一個原因,就是這隻蠢驢蠢得沒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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