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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哪個膽兒肥的,將王春寶放出皇宮。
養了不到七天的狗果然還是不夠忠心,等我再抓住他一定要使盡招數讓他這輩子也離不開我。
身為平民百姓,怎能如此倔強?幾年後,我帶兵闖入王家宅院時,他正站在院子裡讀書,朗朗清明的聲音一掃我苦尋無果的煎熬與痛苦。
抓到了。我控制不住地將他拉入懷中,貪婪吸允著他的肌膚,惡俗地看著他起一身雞皮疙瘩,他屈辱的樣子比起那些趴舔我腳趾的女人不知好看多少倍。
&ldo;王春寶,你好大的膽子。&rdo;狼捕食兔子的遊戲該結束了。他出奇的安靜,沒有反抗,可臉上的焦急與古怪之色被我捕捉到。
&ldo;關飛飛呢。&rdo;我冷下一張臉問道,他卻突然主動張開雙臂反抱住我。
&ldo;皇上,草民不該擅自離開皇宮,草民悔不當初,求聖上帶草民離開此處。&rdo;
你以為我會被見到你的喜悅沖昏頭腦?我會。
可你為了心上人做出的退讓像一盆冰水澆在我頭上,讓我恨得牙癢癢。
所以我怎能將計就計放過關飛飛,但我沒想到王家竟然多出一個芝麻大的小傢伙。
&ldo;皇上!&rdo;他跪在我面前求饒,求我放過一家老小,但挺直的脊樑骨還在維護他最後的尊嚴。
&ldo;朕憑什麼要答應你的要求?&rdo;瞧瞧,多有骨氣,甚至低頭不肯看我一眼。我捏緊他的下巴,氣紅雙眼:&ldo;王春寶,給朕一個理由?&rdo;
朕憑什麼要留那賤人一命。
我要標記的人已經被玷汙,髒。
&ldo;草民今後是聖上的人。聖上宅心仁厚,何必與婦孺斤斤計較,要怪只能怪草民貪戀女色&rdo;擲地有聲,鏗鏘有力,不愧是朕看中的人。
關飛飛已經崩潰到嚎啕大哭,但她懷中的小傢伙卻毫無畏懼地與我四目相對,直勾勾地看著我。
那對兒眼睛現在尚且清純如水,不諳世事,暴露她的單純與幼稚。
我心裡一動,改變除掉關飛飛母女的想法。
死並不可怕,比死更可怕的是遺忘和拋棄。朕倒要看看關飛飛對你的真心是否可鑑?
王春寶被我送往鳳鳴島上的一座地宮中,我從沒打算虜獲他的心,更沒打算再次將他留在身邊,到手的東西放在身邊看久就會失去興趣,如此完美的獵物只適合圈養和欣賞,為何要染指?
我告訴他,要等,等人來救你,如果等不來,你便在此孤獨終老,若是熬足六十載,朕便放你自由。
想念一個人的滋味著實不好受,我瘋狂地理政、與不同的女子苟合、濫殺無辜、坐實暴君的名號,天一黑,醉倒在女人的床上,掐著她的脖子喊另一個人的名字,想像在自己身下承歡的是在清涼山中見到的那個讓我念念不忘的男人。
如此便能熬過一個又一個漫長的夜晚。
-----------------------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但朕得不到的,別人也休想得到。
第120章 作者有話說
這篇文有多扯淡有多次,一路看下來的讀者應該深有感受,抱歉,不僅是對你們,也是對我自己。
從更新日期也可以看出這個文花了我近四個月的時間(實際上是不到三個月),出師不利導致我曾經一度陷入瘋狂檢視點選、收藏資料的焦慮中,這種狀態基本持續到我認清文爛沒人看的事實。
寫完第一卷,第二卷也進行了近一半的時候,我基本已經失去碼字兒的動力和激情。當然,激情這種東西本身一般上就不太長久,但是失去動力是比較致命的事情。這意味著我隨時會棄坑,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