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拉李家上車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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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沒理他,拉了把椅子說:“坐!”
“真沒事?不會是在李家沒喝好,準備拉著我再喝一局吧?”李雄振坐下說道。
“什麼沒喝好,在李家喝的很到位,這個李萬祥確實是個人才,很有眼光,頭腦也很清楚。”
“是的,而且幹工程也很有一套,做生意比較講規矩,是個不錯的合作伙伴。”李雄振贊同道。
“你也這麼認為啊,所以我決定拉他上我們的賊船,呸,什麼賊船,是我們的大船。
現在集團十分缺少懂經營的人才,要實現快速發展,就要藉助一下這些大戶的力量。”林峰說道。
李雄振自己到了杯水,喝了一口後說:“我的林大縣尊,你現在才知道我們缺人啊,我還以為伱準備把我累死算了呢。”
“哈哈,哪能呢,這不正給你找幫手嘛。”
“李家是不錯,但到底可不可靠?”李雄振是知道林峰志向的,有些擔憂地問道。
“這個信任也要逐步建立,我考慮先跟李家進行初步的合作,等考察合格了,再讓他們逐步融入集團。”林峰說道。
“這個方法好,可以讓他們成為我們搞基建的固定承包商,以後熟悉了,再達成更深入的合作。”
“不止是搞建築工程,李家還做煤炭的生意,我們的煉焦產業,也需要上游的供應商,就是給我們提供足夠的煤炭。”
“這個可以有,我們可以省很多事。”
“我約了李家家主明天下午到縣衙詳談,到時你一起過來吧。”
“得令!”李雄振回答道。
府谷縣衙。
李雄振、李萬祥兩個已經按約定來到縣令公房,林峰自然是坐在上首,李雄振和李萬祥分坐下邊。
林峰令林家康給兩人倒上茶後說道:“李家主,昨天跟你談了與振明集團合作的事,經我與李總掌櫃商議,主要有兩種合作模式。
一種是固定發包任務給你們李家做,比如有基建工程、採購煤炭等,你們要比市場價至少便宜一成供貨,而且要隨時面臨市場上其他商家的競爭。如果有其他質優價廉的供貨商,振明集團肯定要是要換人合作的,總沒有理由白白增加支出的。
另一種就是深度一點的合作,由振明集團和李家共同出資成立新公司,作為振明集團的控股商鋪,這樣相關的業務自然就不會跑了。”
李雄振接著補充道:“第一種就是相當於熟悉一點的合作伙伴,相互都可以換;第二種就是共同成立分公司,利益深度捆綁。”
李萬祥聽了後,沉思了回說:“不知這公司是什麼意思?”
“公司就是眾人之產業之意,類似商鋪、作坊,林大人說這是西洋那邊的說法。”李雄振解釋道。
“哦,這我明白了,那不知成立這公司後,如何分配利潤呢?”李萬祥再商言商,肯定得把利益分配搞清楚。
“利益分配肯定要跟產業貢獻相匹配。比如,雙方共同成立建築公司,你們李家負責組織施工,振明集團則可以提供工程,再由縣衙提供必要的保護,你說你們該佔多少利潤?”林峰問道。
“這種情況按行業規矩,一般是利潤對半開。”李萬祥回答道。
“那振明集團再提供部分資金支援呢?”李雄振接著問道。
“那就六四開或七三開,利潤分配比例如果太低,那也沒什麼合作的意思了。”李萬祥講了他的底線。
“李家主,我提議由你們李家出人工和2000兩銀子,振明集團也出2000兩銀子,並負責提供主要的業務和安全保護,共同成立一家建築公司,股份按照李家和振明集團三七開分配,但公司日常管理由李家負責,振明集團派員監督,你覺得如何?”林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