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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小熊沒生太久的氣,它想,要是碰到兔子,就把它留下來吧,那不是兔子的錯,兔子只是太喜歡它的家了,它們可以一起生活的。
它想和兔子成為好朋友,那樣,兔子就不會那麼孤單了吧。
【正文完】
作者有話說:
正文完結,來聊個五毛錢的天。
這個故事的誕生過程中有過許多小插曲,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下。
1,在構思這個故事時,我腦海里第一個出現的名字,就是林朗。林朗成為我的白月光很久很久,反而起另一個名字花了點時間,後來覺得,哎,不如直接叫「唯一」,簡單粗暴,這麼一來文名也一起定了,跟著定了女主的名字「晴」,「晴朗」嘛,為啥要姓攸?純粹是想取一個不常見的姓,比較不容易和別人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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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這篇文在放預收時,一句話簡介是:我喜歡曬太陽,更喜歡談戀愛。
現在可以理解了吧?但我估計不會有人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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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有在評論裡看到很多妹子糾結文案裡的非常規1v1,其實是這樣的,整個文的過程中,一直都是非常規1v1,一個身體兩個靈魂,女主明確地只喜歡其中一個,這肯定不常規啊。然後我寫了結局he,現在也不允許n那個p,結局就不可能是1v2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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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這個故事有非自然元素,在選擇標籤時,我暗戳戳地選了一個「情有獨鍾」,然後故意沒有選擇「靈魂轉換」。「靈魂轉換」這個標籤太太太劇透了,「情有獨鍾」也劇透,不過好像沒人注意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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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葫蘆為什麼叫葫蘆,因為葫蘆娃一直在找爺爺(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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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封面那個並蒂蓮,之前在作話說過,這個圖還是我花錢買的,手繪水彩,哎呀太合適了,太好看了,我太喜歡了!但是在我點破之前,好像也是無人注意(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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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絮結束,聊聊這個故事,我自己真的非常非常喜歡,投入的程度超乎想像。我甚至不在乎它的資料,連著有六七個禮拜吧,都沒去申請榜單,就是一個無榜的狀態,沒有曝光,但我依舊日更,真正地享受創作。
在開文前,我給自己定的目標是:1、寫完,2、故事完整,不砍綱,不爛尾,3、邏輯自恰,沒有bug。
我知道我是第一次寫這種題材,可能會寫崩,之前作話也說過,人菜癮大,現在寫完了,我給完成度打90分!不吹牛,在我目前的能力範圍內,我認為我發揮得很優秀了,絕對取悅到了我自己,寫得巨爽。
有妹子說我不適合這個題材,寫得不好等等,唔,我說句不好聽的,沒有哪個讀者,有立場,對任何一個作者說,你不適合某個題材,這是一種很冒犯的說法。
寫作是很私人的事,看文也很私人,我真覺得我寫得很好,就是戳不到某些讀者的點罷了,但我相信肯定會有人和我同頻共振,能t到我的點,和我一起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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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文在設定不變的前提下,其實有很多種寫法,評論區就能看到很多妹子給意見,它可以he,也可以be,男主可以是一,也可以是二,攸晴可以喜歡一,也可以喜歡二,排列組合,各種變化,就看作者好哪一口了。
還有就是「黑化」的問題,這三個人都可以「黑化」,黑化真的會是一種特別容易的寫法,我做大綱時也想過,黑化某一個,或兩個,矛盾立刻就能出來,但後來還是決定全員不黑化。這也是一種反套路啊,我是覺得這個故事還蠻特別的,不是那種同質化嚴重的文,靈感來源其實是一張新聞圖,為了不嚇到你們,就不給你們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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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感情線的處理上,我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