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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五、議及關羽田獵時欲殺丞相,劉備雖制止之,但其為關羽主公,關羽殺曹之動機必源於劉備。郭嘉、荀攸二軍師力主殺劉備。丞相旨:殺之無理,不可妄殺一人而失信於天下。郭嘉、荀攸行文死諫,其忠可嘉,於理卻似不合。丞相不為所動。殺劉之事為丞相否決。
&ldo;六、丞相論及&l;做事須七分合理,殺人必十分合理&r;。丞相講述其年少報殺母之仇時曾三次遭遇兩難而作罷,實實說明殺人必大合天理,中合事理,小合情理。殺人是天下大事之一,丞相所論做事須七分合理,殺人必十分合理,即是說做一般事七分合理可也,做大事必十分合理。
(曹操聽著這些條目不由得大為肯定點頭。)
&ldo;七、郭嘉、荀攸二軍師疾呼,不殺劉備,丞相將來悔之晚矣;丞相則講,非如此難以得天下。此事少則年,多則一二十年,必有分曉,屆時可回顧鑑定。而深究其義,智者今日便可明辨。
(郭嘉、荀攸聽到此不由得面面相覷。)
&ldo;八、丞相問主簿,倘若她受人派遣行刺丞相,或報國恨或報家仇,但見丞相所作所為皆合天理事理,對她本人也信任有加,她是否會兩難?主簿答曰:&l;兩難至極也。&r;丞相之問雖若戲言,主簿卻深知此實乃丞相再訓做事須七分合理、殺人必十分合理之大義。
(曹操與眾人聽到此全都睜大眼有些悚然。)
&ldo;九、丞相論及犯國法軍法當殺不赦,但若有可憐恤之情理時,必厚葬之並贍養其父母家眷子女。此話誠為大人之論。所謂古聖所言:&l;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r;
(曹操不由得點頭。)
&ldo;十、郭嘉、荀攸議及關羽欲殺丞相,主簿所乘之車的車夫既然看見,主簿也該看見,見而不言則令人生疑。主簿有言,曹府車夫不足以作證,相府主簿乃丞相親信,其所見所言更不足以作證。
&ldo;十一、荀攸、李典又疑,問主簿之父是否死於與曹軍交戰,主簿答曰:&l;你問之有權,我言詳情不知也確屬實。若要檢查,手段諸多,實非至難之事。&r;
&ldo;十二、對主簿有疑,首先該是丞相。主簿本為鄭康成外孫女,鄭康成並不親好曹丞相,竟允許外孫女來曹府作陪讀,實為蹊蹺。此事本為軍師荀攸策劃,若出事難逃其責,故該令其對主簿多方偵探詳查,自不多言。而丞相本人尤當審慎。丞相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田獵場上力排眾議,去張遼難白之奇冤,廓清暗箭射人之迷霧,實為驚天地泣鬼神至誠至智之舉。但事有不同,人有相異。當此之時,將鄭府之人納於身邊,實令人惴惴不安。智者千慮,必有一失。丞相雖至明,但也可為一時錯愛而受矇蔽,主簿謹請丞相再審再思。&rdo;
白芍從容不迫,一條一條一氣唸到這裡停住。曹操與眾人全聽愣了。堂內靜默無聲。郭嘉、荀攸面面相覷。
曹操過了好一會兒問:&ldo;還有否?&rdo;
白芍又低眼念道:&ldo;十三、主簿諫議,丞相對劉備不殺確實應該,但對其曉之以利害則或許應當。&rdo;曹操說:&ldo;所言極是。我將尋機與劉備單獨相會,敲打他一下。&rdo;停停又問:&ldo;還有否?&rdo;
白芍又提筆蘸墨一邊疾書補充一邊念道:&ldo;此次會商,諸如監視楊彪、會審楊雕、清理內部、殺劉備否,質疑主簿,實屬丞相府內機密。相應責任者自當各負其責,但大多內容不宜對外洩露。此記錄是否存檔備忘三旬,待諸事已見落實與分曉後即予銷毀。唯丞相有關做事須七分合理、做大事(如殺人)必十分合理之論述,實乃千古顛撲不破之至理,可與丞相歷來精闢論述薈萃結集以教屬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