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幫我養豬吧!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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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每家每戶出一個人吧!到時候也就能每家每戶都分一點。”
“可是要不了那麼多人吧?”趙有金說道:“即便是一百頭豬,充其量三十個人也就夠了,我們照顧豬的經驗有幾百年了,嫻熟得很。”
“首批豬照顧得精細一些,讓大家都學到怎麼用另一種方法去照顧它們,這只是一個開始。”柳銘淇給他們畫大餅道,“如果這一百頭豬餵養得好,那下一次就是五百頭一千頭甚至更多,你們難道不想要嗎?”
“想!”
趙有金幾人齊聲的喊了起來,聲音一點兒也不像老人家。
這不廢話嗎?
一頭豬五兩銀子,一千頭豬就是五千兩銀子。
每家每戶分下來,差不多就是四十多兩,這是多麼豐厚的收入呀,完全可以當一個小地主了吧!?
“那就好好做吧,我只是派人來監督就行。”柳銘淇繼續道,“不過我醜話放在前面,如果誰偷飼料去喂自己的家畜,或者是又讓我的豬吃那些骯髒的東西,那我不但不給錢,還要追究你們的責任,你們來賠我的錢。”
“您放心,我們一定認真做。”趙有金拍著胸口道,“小王爺相信我們,給我們一條發家的金光大道,誰不珍惜,誰要破壞,那就是我們全村人的敵人!”
“我來收豬油的時候,也幫您盯著,誰要是敢亂來,我就告訴您。”陸貴也在旁邊幫腔道。
他的話引得一群村老們吹鬍子,卻又無可奈何。
裕王府是他們的大財神,陸貴卻也是直接的小財神啊,都得罪不起。
柳銘淇自己當然不會放鬆監管,不過這個年代的人,特別是農民們,普遍比較淳樸和膽小。
遇到裕王府這種他們無法抗衡的存在,當然會乖乖的老實做事情。
至於為什麼柳銘淇這麼麻煩的讓別人幫忙養豬,而不是自己叫裕王府的人飼養?
答案很簡單啊。
大康朝規定,凡是宗室子弟都不能擁有土地,違者嚴懲。
對於這一條法令,柳銘淇只能對大康太祖寫一個大大的“服”字!
您老人家這麼做,宗室子弟想要惹出點事情來都難呀!
……
注:在沒有騸割飼料飼養和放血屠宰之前,豬肉是貧賤之人吃的,價格非常便宜。
蘇東坡的《豬肉頌》裡面就寫了“黃州好豬肉,價賤如泥土。貴者不肯食,貧者不解煮。早晨起來打兩碗,飽得自家君莫管。”
故本書設定尋常精肉為大米價格的一半左右,想來也不會相差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