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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領證嘍,以後我們才是一家人,而你……只是個沒人要的可憐蟲而已!”
這些話,無疑是字字誅心!
我怎麼都沒想到,我爸這個蠢蛋竟然會轉讓這麼多股份給陳美玲。
當然,更蠢的還是我……
我居然會相信劉月的話,再一次掉進她的陷阱裡。
“劉月,我一定會讓你後悔的!一定會讓你們都後悔的!”我失聲吶喊著,大腦已經全部空白,所剩下的唯有滔天的恨意。
半個多小時後,教導處胡老師帶著兩個警察趕到現場。
劉月、劉家寶、王志等人一陣添油加醋的描述著情況,並且提供他們拍到的照片。
最終坐實我欺凌劉月、逼迫她下跪脫衣服的行為,警察二話不說的將我帶回警局,嚴格拷問。
不過不論他們怎麼嚇我,我都一口咬定,是劉月自己找到我、是她自己跪下的。
從我爸媽離婚,到陳美玲拖家帶口進來,再到他們如何誣陷我……我幾乎一口氣把這些事全講出來。
當時兩個錄口供的人聽完我說的話都當場愣住,估計是沒想到我小小年紀、身上卻發生了那麼多奇葩噁心的事。
“沈浪,我們很同情你,不過……現在對你不利的是,你所說的影片已經找不到了,而他們卻有多名目擊者,還有十幾張劉月哭著跪在你面前的照片,這件事最終的判定……可能會傾向於:你因為後媽、姐姐的存在被趕出家後,心生報復,這才在晚上將劉月攔在教室,威脅她給你下跪道歉,你能聽得懂我們的意思嗎?”
我哭著點頭,說我講的都是實話,我不能被關在這裡啊,我要去考試,我說,要是我真的想報復,怎麼也不可能在高考前一天啊。
他們讓我冷靜點,現在事情都需要調查,劉月、劉家寶那邊也需要去錄口供,他們會想想辦法,看能不能詐出什麼。
之後的幾天,我一直在局裡的集體關押房裡蹲著,吃的是水煮素菜、睡的是冰涼的地板,廁所都是公開在攝像頭下的,沒有隱私,沒有被褥,尤其到了晚上,冷得我瑟瑟發抖,根本睡不著。
這兒簡直就不是人待的地方,我只想趕緊出去,一刻……不,是一秒都不想多待!
可惜,那兩個給我錄口供的警察卻遲遲沒訊息,也沒告訴我他們到底有沒有從劉月等人的嘴裡拷問出什麼。
正常道理來說,他們理虧,又確實是誣陷的我,在警局各種套路的逼問下,應該很快能把實情說出來才對。
結果一直等到第五天……
警員才找到我說,“沈浪,你可以出來了!”
我一聽,不由驚喜無比。
總算能重見天日啦!
既然把我放出來。
想必劉月他們應該都招了吧?
那我只要和學校解釋清楚,豈不是還有機會補考?
相信劉月、劉家寶他們也會有相應的處分吧?
誰知令我傻眼的是,當我走出警局鐵門,警員卻押著我上了一輛車,一路不知往哪疾馳而去。
我說,不是放我出去嗎?你們這是要帶我去哪?
警員白我一眼,“我們什麼時候說放你出去?現在是帶你去拘留所,沈浪,你進去後,要好好反思自己了!”
我:???
拘留所?
難道案件坐實了?
不然口供階段怎麼會直接把我送去拘留所?
草!該不會還要判刑吧?
一時間,我心緒萬千,心慌無比。
直到幾小時後,抵達杭城少管所。
我才從所長那得知,接下來的幾個月我都要在這裡關著,有人取保候審就出去,沒人取保候審就只能在這裡等著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