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Govg的筆名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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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LG娛樂這邊就收到SM的邀約,確定了樸俊偉這首歌被選為了少女時代第五張正規專輯的主打曲,甚至還想花兩億韓元將這首歌徹底買斷。
很明顯就是瞅準了,樸俊偉的筆名是一個還沒有出現在歌謠界的新人,在SM看來兩億已經是看在LG的面子了。
當具惠善將這個訊息告知樸俊偉的時候,想都沒想樸俊偉就拒絕了,雖然兩億的價格對於一個新手來說,已經很高了但是買版權的事情,樸俊偉始終都沒有想過,他需要的只是Govg這個名字借少女時代名氣打響而已。
樸俊偉的想法是差不多十月份的時候,《請回答1998》電視劇就會播放了,OST再加在這之前少女時代的迴歸和GFriend的迴歸,Govg這個名字就會徹底在歌謠界打響名聲。
“不好意思,俞總監,Govg說了不會買歌曲的版權的,您也是音樂人,應該知道每一首歌都是音樂人的心血結晶,一般是不會輕易出售版權的。”
俞永鎮也只是稍微的感到了可惜,道:“沒關係,那就說按之前說好的,五千萬韓元買下這首歌,後續的分成就按照市場行情來結算。”
具惠善也是滿口和氣生財的語氣,約好下次再合作的客套話之後才放下手中的電話,對著樸俊偉道:“好了,五千萬的演唱權,後續的音源分成按照市場一般行情來結算,每一季度都會結算的。”
其實對於韓國的音源方面的結算方式,樸俊偉在決定寫歌做製作人之後,有專門的瞭解過。
音源的總銷售額40%給平臺(就是melongenie這種音源網站),60%給音源管理者。
音源管理者中流動事業者(就是經紀公司比如YG\/SM)分44%、透過著作權協會給詞曲作者10%、剩下的6%是歌手分得的,流動事業者要把自己所得44%中的35%分給製作人(即詞曲編錄拿15.4%,100(假設)x44%=44x35%=15.4)。所以流動事業者(公司)最終賺得28.6%;歌手得6%。
這也是為什麼樸俊偉選擇做製作人的原因,自己的歌再加自己製作的話,一首歌的音源他就能收到最後百分之二十五以。
寫的歌多了之後,基本每一季度樸俊偉都能拿到不錯的收入。
這也造成了所謂的歌選人、人選歌了。有著巨大粉絲全體的團體或者solo歌手,總能收到好的歌曲,因為別入需要你的巨大人氣帶動音源的銷量。
不過真正好的歌曲還是一曲難求的,這也就造成了好的作曲家都是各大公司渴求的人才,說的出名字就像SM的俞永鎮、YG的Teddy、JYP的樸振英,再有就是黑眼必勝、新沙洞老虎等等。
可能你會問這樣的話,那藝人的收入就太少了,不過其實藝人的主要收入不是透過音源方面的,這些都是積累人氣的方式而已。
大頭還是商演和演唱會,還有就是廣告代言。
剛出道的藝人合同統一是七年,而且這還是經過修改的,也就是著名的神話事件後,韓國法律規定不允許存在超長合同(以前是10年出道合同)。
韓國5大經紀公司SM、JYP、YG、FNC、DSP和旗下藝人之間的收入分配,專輯和周邊商品抽成比例分別為:SM:9.5比0.5、JYP:5比5、YG:5比5、FNC:7比3、DSP:5比5。藝人活動如演唱會和粉絲見面會的抽成比例則是:SM:6比4、JYP:6比4、YG:4比6、FNC:6比4、DSP:5比5。
當然這些都是針對Idol的,韓國演員的收入還是很客觀的,這也是有很多Idol發展到後面轉型演員的一個原因,不僅僅是因為演員比藝人的地位高。
樸俊偉也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