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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根手指就有三根手指剪破了皮,其中一根還剪出了血痕。新鮮的血痕證明是剛剛才剪不久。」
「就不能是死者自己剪的?」
謝展搖頭否定了安灝禹頭腦簡單的問題:「如果是受害者自己剪的,為什麼不處理一下?如果是受害者自己剪的,,剪傷了第一根手指就會格外注意,怎麼會又剪傷另外兩根?所以肯定是別人給他剪的,但是女人的可能性較小,一來女人很少會如此粗心,二來女人想襲擊他這樣一個練家子就更不容易了。那麼大機率就是男人,但為什麼要剪去他的指甲呢?指甲裡有東西,有什麼東西呢?我聞了聞死者的手上,有很淡的酒精味兒,雖然已經揮發得差不多了,但如果你們仔細去聞就一定能夠聞到。可是,受害者的兩隻手都有酒精味兒,嘴和鼻子也有,身上卻沒有,難道是死者死前喝過酒,醉酒失足?當然有這個可能,但這種可能就無法解釋被剪掉的指甲了。所以,出現了另外一種可能」
謝展一邊說,一邊奪過彭所長手裡的證物袋,指著裡面的晶狀物繼續道:「醫用乙 迷。酒精和乙 迷混合之後,雖然致人重度昏迷的時間不如單純的乙 迷那麼快但效果卻更明顯,而且酒精可以用來掩蓋乙 迷的味道,把我們的調查思路引向醉酒。那麼,我推測的事情經過應該是這樣的,受害者是和犯罪嫌疑人約好了在山頂見面,但犯罪嫌疑人是一開始就打算殺死他,所以事先把酒精和乙 迷混合物灑在帕子上,兩人談話時出其不意從身後捂在受害者鼻嘴上。受害者本能地開始掙扎,雙手也在犯罪嫌疑人的臉上、身上、手臂上進行抓扯,但是終於還是陷入了昏迷。這時,犯罪嫌疑人發現自己被抓傷了,受害者指甲裡肯定留有衣物纖維和皮肉纖維——但凡有基本常識就知道這些都是鐵一般的證據,決不能留下。蘇桃嶺的西山頂是看日出的好地方,隨時會有酒店管理員前來巡查,兇手慌忙之中趕緊剪去死者的指甲,消滅證據。醫用乙 迷在購買十分嚴格,一般人很難購買得到,網路上的非法渠道大多也都不是醫用。於是,這個人一定是和醫務工作有著密切聯絡,所以他能透過各種方法拿到醫用乙 迷,也知道乙 迷和酒精混合之後的效果,更知道醫用乙 迷揮發之後會留下這種透明晶體,所以犯罪嫌疑人一定還用乾淨的東西擦拭了受害者的面部,但是受害者鼻子也吸入了醫用乙 迷,所以鼻孔裡才會殘留了幾粒揮發後的晶狀物。從屍體的位置上看,受害者應該是從蘇桃嶺的西山頂墜落的,剛剛我已經說過了,西山頂是整個蘇桃嶺看日出最好的地方,但卻是專屬開放區域,只有入住這個五星級酒店的顧客才能享受,所以——犯罪嫌疑人就是在酒店登記入住且與醫務工作有密切聯絡的男人,他的臉上或是頸肩上又或是手臂上一定有新的傷痕。這難道不是很明顯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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