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一出好戲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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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河街道派出所,訊問室內。
“我,我只是發了條圍脖,你們憑什麼抓我!”
魏冬花坐在固定的椅子上,三角眼裡充滿了惶恐,不忿。
“只是發了條圍脖?”
“你釋出不實言論,誹謗他人,歪曲事實,煽動不明真相的網友去網暴受害人,還公佈了他的個人資訊!”
“你知不知道你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不止一條法律!”
“如果你沒問題,會坐在那個位置?”
老林緊緊盯著魏冬花,話語鏗鏘,非常具有威嚴。
魏冬花梗著脖子道:“我們國家不是支援言論自由嗎?我自己的圍脖難道不是我說了算?”
“言論自由並不意味著,你可以隨意捏造事實,釋出不實言論,侮辱他人,誹謗他人!”
老林敲著桌面,擲地有聲的說道。
魏冬花縮了縮脖子,似乎有些心虛,但還是嘴很硬:“那……那我也不知道這是犯法的啊!”
“那個臭……那個傢伙故意碰瓷,敲詐勒索,那我肯定不服啊,所以就發條圍脖發洩一下。”
“我也沒想到會有這麼大的熱度。”
“如果這是不對的……那我刪了就好了呀,有什麼大不了的!”
“最多,最多我再給他道個歉嘛……”
魏冬花顯然還沒有真正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依舊在嘴硬。
“篤篤篤!”
老林重重的敲了敲桌面,道:“魏冬花,看來你還是沒有意識到你的問題!”
“現在我說,你好好聽著!”
“利用資訊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選、瀏覽次數達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就已經構成了誹謗罪。”
“誹謗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你公開傳播受害人個人資訊,這構成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情節嚴重的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此外,你還打電話威脅恐嚇受害人,逼迫他撤銷報案,這屬於行政違法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你將會面臨五天拘留!”
“而且你別忘了,你本身可還有別的案子在身上。”
“數罪併罰,你很有可能會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十年以上!
聽到這話,魏冬花整個人都不好了。
“警,警察同志,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啊……”魏冬花徹底慌了,嘴唇顫抖的說道:“我刪,我立刻就刪圍脖……”
“你當然得刪!而且要立刻澄清事實,儘量減輕這次事件的惡劣影響,這對你的量刑會有幫助!”
“另外,我再勸你一句,最好跟受害人誠懇道歉。”
“誹謗罪是親告罪,如果受害人不起訴,你就不會有事,明白嗎?”
老林盯著魏冬花。
“我……我知道了。”
魏冬花慌亂點頭。
突然,她似乎想到了什麼,眼睛一亮,連忙道:“林警官!我,我要舉報!”
“只有圍脖的文章是我發的,小紅豬和逗瓣都是其他人發的。”
“而且最開始我根本沒準備這麼幹,我也是受人慫恿和誘導,才誤入歧途的。”
魏冬花現在已經徹底慌了,她只想透過一切可能的手段來給自己減輕刑罰。
賠禮道歉刪除圍脖澄清事實自然是要做的。
除此之外,魏冬花還想到了另一個辦法。
轉移責任,分擔責任!
死道友不死貧道。
麗麗,勝美,對不起了!
舉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