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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氛圍和內部裝修與我那套地下室公寓相差無幾。
1970年秋天,我在俱樂部結識了一個名叫法蘭克&iddot;海恩斯的傢伙,後來才曉得他是聯邦調查局的特工。他在克洛維斯單獨主管一個辦事處。我們在健身俱樂部相處得很好。後來他告訴我,他是從已退休的基地司令官那裡聽說我的情況的,於是開始設法激起我對加盟聯邦調查局的興趣。坦率地說,我壓根就沒想過要去從事執法工作。我打算一拿到工業心理學學位就以此謀職。供職於一家大公司,處理諸如人事安排、僱員援助和壓力管理一類的事務看上去會提供給我一個穩定而可測的未來。到眼下為止,我與聯邦調查局只打過一次直接交道。那是在蒙大拿的時候,有一回我託運回家的皮箱被盜了,當地一名特工約見了我,認為我有可能精心策劃了這起失竊事件,以騙取保險金。不過那件事最後不了了之。如果說聯邦調查局辦理的就是這類案子,那麼在我看來,這種差使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法蘭克卻執意認為我會成為一名出色的特工,不斷地鼓勵我加盟。他屢次邀請我上他家進餐,把我介紹給他的太太和兒子,還向我顯示他的槍枝和工資單存根,這兩樣東西我都望塵莫及。我得承認,與我那寒酸的生活相比,法蘭克簡直過著國王般的生活。於是我決定試一試。
法蘭克一直住在新墨西哥州,多年之後,我們又會相遇,那時我為一樁殺人案的審判出庭作證,而這案子就是他經辦的。兇手以殘忍的手段殺害了一位婦女,又將屍體焚燒,以逃避偵破。不過話說回來,對這種辦案工作我在1970年的秋天是根本料想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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