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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靈臺。&rdo;甲骨文有&ldo;我宮&rdo;、&ldo;右宮&rdo;、&ldo;從宮&rdo;、&ldo;天邑商公宮&rdo;、&ldo;天邑商皿宮&rdo;等等,宮均指為貴族統治者的享宴、祭把、治事和居住之所。甲骨文宮字構形作■、■、■等,顯然是建築群的形體組合。夏代以來&ldo;治為宮室&rdo;,表明上層貴族集團的居所已合居住、祭祀、行政為一體,出現了多連間單元、多隔室空間分割、多社會功能的大型建築組合群體,建築向著華貴、奢侈、舒適和宏大壯觀的規模發展,代表著當時建築工藝的最高水準。相反,一般的民居在很長時期內仍大體維護在史前普通居宅的水平,甚至有的還不如。儘管作為血緣關係的家族和相對獨立的一夫一妻制個體小家庭已構成了夏商社會的基本組織單位,但其主要的物質生活資料&ldo;家室&rdo;居宅,至少在現今所見有關考古學遺址中看不出有什麼重大改善。宮室和家室的對立,表明著夏商時代貴族統治者和下層平民乃至奴隸的居住形態所呈現的嚴重兩極分化。
居室的兩極分化,在夏王朝建立前的頗長一段時期內已經發生。山西襄汾陶寺遺址一些窯洞式住宅,面積一般都不到10平方米,十分簡陋,但同時又發現了可能屬於較高階居室的刻有幾何形圖案的白灰牆皮1。在已發掘的405座墓葬,有大型墓6座,都有豐富的隨葬品,而大量的小型墓卻沒有任何隨葬物,亦無葬具。大型墓中每每出有四至五件&ldo;倉形器&rdo;,為地面式建築的造型,高牆體、長方弧形門洞,出簷攢尖頂1。這正可看出當時居住生活的等級差異和貧富分化。
二里頭夏代晚期都邑遺址,房屋建築遺蹟大致可分三個等級差別。最低一等的是小型半地穴式或地面式長方形居室,如80ylvifi為半地穴式單間住宅,門道朝南,穴深094米,東西長2、9、南北寬215米,面積僅623平方米,屋內東北角有灶坑,中央有一個圓柱洞2,可知是一座很簡陋的窩棚建築。(圖3)又如編號為82秋yltxfi的小型居室,曾經前後兩番建築使用,先前是一座半地穴式建築,穴深約1米,面積4x33米,門道在東南部,屋內南壁處有一個寬約1米、長295、高04米的平坦上臺,似供睡眠休息之用。再翻建時,穴坑被填平,重新挖槽、立柱、起牆,築成地面式方形居室,面積34x35米,稍小於前,室內又加了道隔牆3。這類居室可能屬於低層貧困小家庭所使用,在家庭添口的境況下,居住條件益顯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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