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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開啟的廚房窗戶到過道,再到助力車的位置是一條直線,大約有十米的距離,投擲火源的可能性確實存在。
不過,廚房的窗戶外面是自家的院內,院牆又很高,院門又是完好的,徒手攀登進來的可能性倒是很小。
我順著被燒毀了扶手的樓梯小心翼翼地來到了二樓。
二樓上來就是一個小廳,小廳中央應該原來擺放著一張玻璃茶几和幾把摺疊椅子。不過現在都已經被燒毀了,留下了玻璃熔化又冷卻後的痕跡,還有幾把摺疊椅的金屬框架。小廳的周圍有四扇門,分別是三個臥室和一個衛生間。
我之所以能看出三個房間都是臥室,是因為每個房間的正中間都有席夢思被燒毀後留下的鋼絲彈簧。
主臥室在北邊,門已經坍塌,燒焦的主要是正面,而且焚燒痕跡一致,說明起火了以後,這扇門是關閉的,這和其他兩個臥室的門有外重內輕的焚燒痕跡不同。五具屍體都集中在主臥室裡,兩名大人和大兒子的屍體都擠在北邊飄窗臺上,三歲的女兒阮苗的屍體在飄窗之下俯臥,十個月大的嬰兒屍體壓在阮苗的屍體之上。
看起來,死者在發現起火之後,關起了房門,並且遠離臥室南側的房門,集中在北邊的飄窗上,嬰兒是被男主人或女主人抱在手上的。火勢蔓延到房間之後,三歲的阮苗耐受力最差而伏地死亡,隨後才是三名大人。大人死亡後,手裡的嬰兒屍體滑落到了阮苗的背上。總之,主動避火的行為痕跡在這幾具屍體的狀態上還是清晰可見的。
除了主臥室床頭的保險櫃,所有的房間裡所有的傢俱都被燒毀了,只留下了一些依稀可辨的燃燒殘留物。衛生間裡也有嚴重的煙燻痕跡,但是並沒有多少可燃物,所以算是燃燒程度最輕的部位了。
一樓和二樓的窗戶都安裝了防盜欄,看起來很牢固,在窗框都被燒毀的情況下,依舊豎立在窗戶外面。
&ldo;我之前說了,作為現場勘查員,在火災現場中,我們除了要搞清楚死者的死因和損傷,對現場最重要的,是搞清楚起火點和起火原因,這樣才可以分析案件的性質。&rdo;我說,&ldo;而分析清楚起火點,又對起火原因的分析起到關鍵作用。在分析起火點之前,我們最好要搞清楚幾名死者的原始位置,畢竟起火之後死者都有主動位移和呼救的過程,而且起火時間是在深夜睡眠過程當中。我想,你們也和我一樣,會認為五名死者不可能都睡在一個房間裡吧?&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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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這我還真沒想到。&rdo;大寶驚訝地說,&ldo;不過,這有什麼用嗎?&rdo;
&ldo;當然有用。&rdo;我說,&ldo;但是在看有什麼用之前,首先還得判斷出他們各自的原始位置。&rdo;
&ldo;五個人,四間臥室,兩個衛生間,一個廚房。&rdo;林濤沉吟道,&ldo;怎麼分辨?&rdo;
&ldo;入門級的題目。&rdo;我哈哈一笑。
這個問題確實不難,但是因為是我提出來的,短時間之內他們確實不容易想到關鍵點上。我帶著他們走進了主臥室,儘可能繞過屍體,指著地面上的燃燒痕跡,說:&ldo;這個房間,顯然是傢俱、家電最齊全的臥室,而且還有保險櫃,說明這是主臥室。主臥室的席夢思是兩米寬的大床,旁邊還有搖籃的痕跡。兩個大人和嬰兒在這個房間休息,這沒問題吧?&rdo;
&ldo;小女孩也在這個房間。&rdo;林濤說,&ldo;依據經驗,三歲的小女孩肯定不會自己獨自在一個房間睡覺的,肯定是爸爸媽媽帶著睡的,而且這裡有一些金屬殘留物,是兒童玩具上殘留的。嬰兒肯定不會玩這些電動玩具,這些玩具也是屬於小女孩的。&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