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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凡聞言不禁疑惑,問道:“好端端的,怎麼人就沒了?”
福順在一旁早已按捺不住,見謝凡發問,他急急補充道:
“因為孫家才從嶺南來,咱們家裡也一直沒有年輕小女孩兒。都不知道京城中哪個裹腳嬤嬤可靠。
我本想告訴孫家夫人,找裹腳嬤嬤前先向南城唐監生家打聽打聽。
可是想著閨閣之事,我一個大老爺們兒也不好開口。
結果不知道怎麼地找了個殺千刀的裹腳嬤嬤,老爺去貢院後便給二小姐裹上了腳。
可憐二小姐哭喊了幾日,還發了燒,求著給拆開。
那賊婆娘偏說本來腳裹上去便是又燒又熱,不礙事,過幾日便好。
結果也沒請大夫,小姐被賊婆娘生生害死了。”
顧三郎和福順這一陣子因為幫著孫家搬家,頻繁往來,所以這等私密事情也都知道。
只是顧三郎一向顧著體面,就沒說出口。
福順卻是藏不住事的,一股腦都說了,他說話向來顛三倒四,謝凡聽完思忖片刻才反應過來:
居然是因為裹腳!
站在孫家門口,謝凡一時不知應該如何寬慰岳父岳母。心中又一次感嘆起舊社會吃人:
“就因為裹腳這種畸形審美,白白斷送掉小女孩的生命,簡直是殘害婦女!不對,殘害兒童!”
“岳父老來得女本就不容易,偏偏因為裹腳這樣的事情,人就沒了。”心裡正感嘆著,一行人已經進了孫家。
小院子收拾得整齊利落,只是冷清得很,幾個家人都帶著孝。
孫大人聽說女婿鹿鳴宴後就來了自家,已經在屋外迎著。
因為服喪多是以卑對尊,孫大人身為父親,並不需為女兒戴孝,仍穿著家常衣裳。
見到女婿行禮,他憔悴臉上勉強擠出一絲笑容,點了點頭。
謝凡見老師情緒低落,也沒了討教學問的心思。
略略說了此番做考官一切順利,就不再多說。
說罷從懷中拿出些銀兩,雙手遞給岳父,說也許能夠用得上。
孫大人深深嘆了口氣,又搖了搖頭,說:
“既未出嫁,又未及笄。後事倒也不需大操大辦,用不了什麼銀兩。
也不用扶靈回嶺南祖墳下葬,只在城外尋了處地方。
那個裹腳嬤嬤也送去了順天府,已經過堂打了板子。”
說罷又是一陣沉默。
事情都已經辦妥,謝凡也不再多言。
想起此時男尊女卑,一個小女孩兒的死去,朝廷都不允許她父親丁憂。喪事自然也一切從簡。
雖然謝凡堅定認為裹腳是陋俗,是殘害婦女兒童。
可是結合時代背景,謝凡也知道岳父岳母為小女兒裹小腳,也是其心可憫,情有可原。
裹腳風俗據說是始於南宋,時下這一風氣算得上是興盛。
但凡女子家境優渥,父母便要張羅著給女子裹一雙好小腳。
南北兩京的大家閨秀名門淑女,多半都是小腳尖尖。
至於風月場上佳人名妓,更是個個一雙三寸金蓮。小腳越小,身價越高。
無論女子相貌生得如何美貌動人,若是大腳,也只能被稱為“半截美人”,還不利於談婚論嫁。
而裹小腳最講究“從娃娃抓起”。
最早有從五六歲便有開始裹腳的,也有從七八歲開始的。總之不能超過十歲。
因為一旦年紀長大腳骨長硬,關節韌帶活動性消失之後再裹,便很難裹小,女孩兒所受痛苦也愈大。
又因為裹上小腳之後,雙腳會發熱發燙,所以多在秋季天氣涼爽之時,開始裹腳。
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