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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原來一樣,理直氣壯地去恨她,瞧不起她!&rdo;
謝家逸好笑地撫過她緊蹙的眉心,真是小孩子脾氣,可笑又可愛,與七年前的來茴一模一樣,也難怪她恨不起來,誰會去恨另外一個自己?&ldo;好了,別想她了,為一個與我們不相干的人傷神幹什麼?早點上樓休息!&rdo;
肖鈺撇了撇嘴,說道:&ldo;也是,不想了,別把我珍貴的腦細胞都給殺死了!晚安!&rdo;她下車,撳了門鈴,美妙的音樂聲在夜色裡滑過,她回頭沖謝家逸揮揮手,看著他的車消失在街角處,才推門進去。
謝家逸放下車窗,夜風嗚嗚地在他耳畔吹著,握著方向盤的手還殘留著撫過肖鈺髮絲的觸感,清慡的,柔滑的,像細膩的沙子從指fèng間緩緩流出,美麗的黑髮,澄澈的雙眸,是他愛上她的理由;執著率直的性格,是他牽她手的理由;她很愛他,是他吻她的理由,目前為止,他還沒有與她更進一步,因為,他還沒找到可以進一步的理由。
他不想對自己否認,今天會去參加宴會,是好奇那個背叛他的女人過得如何,以周于謙狠辣的性格,她應該過得不好才是。事實上,他的猜測失誤了,相較起幾年前清純靚麗的她,如今更添了些風韻,唯一可惜的是,那頭黑亮如瀑的直發被糟蹋成酒紅色的捲髮,但,她仍是迷人的,尤其那盈盈的秋水雙瞳,是他怎麼忘也忘不了的。
她過得很好,一點兒也沒有他想像中的憔悴和蒼老,光潔的肌膚甚至找不出一條細紋,他說不出心裡的感受,有些酸-----背叛了他居然沒有受到懲罰;又鬆了口氣-----好像也不是很想見到她棄婦的嘴臉;似乎還有些激動-----她畢竟是他第一個女人,而他,也是她第一個男人。
來茴,那個曾經與他在黑夜裡牽著手的女生,那個總是趁他不注意偷偷臉紅的女孩,那個早已被他扔到井底又壓上一塊大石的女人,多年後重逢,竟恍若隔世。
她不再屬於他,而他也不屬於她!
曾經,他們是多麼難分難捨啊,有一次他半夜醒來,睜開眼睛就看到她的美麗的雙眸,銀白的月光下,她的眼角掛著一滴晶瑩的淚珠,他問她為什麼不睡,她說:捨不得!
捨不得!他們能共處一夜的機會很少,偶爾有一次,她是捨不得睡覺的!
那時,他屬於她!屬於月光下眼中含淚的來茴。而他,也可以靠著木板床架,把她拉到懷裡,手藏到她柔軟的髮絲中,讓她的臉在他的胸膛上摩挲,兩個人就這樣聊天直到天亮,那時,她也屬於他。
是什麼時候開始,他們一次次地浪費難得相處的一夜,為了小事而爭執,吵鬧,她不再捨不得,摔門離去;而他,也不再把她拉回懷裡,任她在黑夜的街頭像遊魂一樣地飄蕩。
記不起了,事隔多年,真的記不起了。
謝家逸只記得在這個城市找到她時恨過她,恨了沒多久,卻發現自己還是愛她的,畢竟,來茴曾幾近痴狂地愛著他,而他年少輕狂,自視甚高不好好珍惜,她真的離開了,才悔不當初,又哪來的理由去恨她?有的,只是不甘心吧,不甘心幾年的感情說散就散,不甘心她什麼都給他後竟然就要離開他,更不甘心她因為他窮而嫌棄他。
那時候的他們真的很窮,他和來茴都是從內地小縣城到北方那個大城市的,分別就讀一南一北兩所大學,家裡貧困,給的生活費少得可憐,月頭還能三餐吃飽,月中就要省下早餐,月底早晚餐都省了,心裡還得發慌,怕多吃一頓,第二天都得餓肚子。週末的約會,僅限於他去來茴的學校,或者來茴到他的學校,繞著校園逛上一天,天熱了給她買瓶汽水,天冷了給她買碗豆漿,發了獎學金,才帶她去吃一頓肯德基,看著她眯起眼睛把薯條當成山珍海味來吃的樣子,他就想著,等以後工作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