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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問題被人反映到報社,那篇新聞是我採的。他來找我,就是想用駕駛證來收買我別寫了。我沒聽他的,照寫不誤,結果稿最後也是被斃掉了。後來聽說,他找了上層,還聽說我們單位上至老總下至顧襄在內的好幾個記者的證都是他給找人辦的,只交了十元錢的工本費。這裡面就漏了我一個。這事挺讓人氣憤,我一怒之下,去了駕校,學了一個月,後來還是考取了駕駛證,花了一千多塊錢。不過有證沒用,我們那時主任記者可以開公車,但我沒證,後來有了證,我又鬧起了辭職,也就更不可能有車開。沒有公車開,私車也買不起,這駕校練得真技術就放下了。很多年後我老婆安琪也開起了單位的車,不過,她對車卡得死,我基本上也沒摸過。後來我會開車這事還是讓胡一平知道了,於是,他的車就成我練手的工具,胡一平有時在外吃喝嫖賭不願讓人知道,他就電話電我,讓我替他開車。我樂得有個車開過過乾癮,倒還真很少拒絕他。
就像今天,開著胡一平的豐田,風馳電擎般的穿行在霓虹穿梭華燈初照的公路,真有種把城市征服了的感覺。在當年,這個城市出現第一批買車狂潮時,我部裡的一個女記者用過這樣的題目:車讓城市變小了。真的,當有車在手時,城市真的小了,也更接近了,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卻是不是就會因此而拉得近呢?
開著別人的車,我開啟車窗,任窗外的風吹著我的頭髮。我突然很想念安琪,現在要是安琪就坐在副駕的位子上,將頭靠在我的肩上,我們倆駕車一起穿過這夜色下縱橫平坦的街道,那將是多麼美的事啊!想當年,我們倆剛分到報社的時候,都跑社會新聞。那時候的交通工具就是腳踏車,安琪和我,在舊貨市場買了兩輛腳踏車,我還記得,我的是二八永久,她的是二六幸福,是兩個老牌子了,安琪挑的,她說這兩個車子的名字好,永久幸福。我們倆個,在那時就那樣的,騎著車子穿行在城市的每一個角落,雪天、雨天、霧天,彎路、岐路、坡路,為了一篇稿子,一個新聞,一些其他人的不平事,樂此不疲,穿梭不停。我們的腦子裡裝的都是永久幸福的夢想,還有秉筆直言的操守,現在想起來,那似乎已經很遙遠了。因為一篇篇的批評報導,因為那次煤礦事件,因為小石頭的死,因為安琪她爸爸最後的下場,我們之間已經有些東西再也難以癒合。現在的安琪,開著嶄新的富康車,滿腦子全是合同,協議,利潤,提成,還有升職,以及富康的夢想,也許是她進步了,也許是我越來越保守和滯後了,我只知道我們已經再也難以回到從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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