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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還是被狠狠地、徹底地,擊潰了。

出殯後,我開始託病不去朝會,將自己關在屋中不見任何人。

每到夜裡,我開啟原本盛放嫁妝的箱奩,慢慢挑揀著她的衣物與首飾,到了清晨,便將它們重新歸置原位。然後如此往復,即不說話,也不流淚。

直到有一天,四哥抱著琳琅衝進屋來,揚手給了我一記耳光,他朝我咆哮,“弟妹已經走了,你醒醒吧,你還有琳琅,你看看她,看看她。”

我茫然抬頭,那雙與淑蘭一般明澈的眸子,只一眼,便灼痛了我胸口。

猛然間,我不能抑制地痛哭。

她既然已帶走了我的靈魂與勇氣,為何不讓我的生命與她一同消失。

我為淑蘭服了三年的喪,之後將全副心思都放在了琳琅身上。

因為我比任何人都清楚,她只是個嬌小纖弱的女孩兒,沒有力量,需要庇護,註定得不到我的一切。我不能留她一輩子,她會冠上別人的姓氏,遠嫁他鄉,也許終生不再相見。

明知道越珍愛她,越會給她的將來帶去不幸,我卻依然無法從這沉淪中自拔。

以後的時間便飛一般逝去,我有了軍功,有了才名,也有了新的,越來越多的女人。她們總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不得不與我福禍相依,最終不可避免地愛上我,而我,除了真情,自問不曾虧待過她們。

我忘不了淑蘭。忘不了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她還是很小的女孩子,頭髮有點稀疏,編成細細的辮子,給我請安,嗓音溫婉柔和,直撞進我的心裡去。

我以為我這一生都會喜歡這樣的女人,善解人意,她對你好,卻不求回報,

二十七歲的我,從沒有想過,會有另一個人,用一種迥然不同的方式,來到我的身邊,進入我心中最隱秘的角落。

那個人,不顧一切救起素不相識的我,輕聲念出我那並不高明的漢名,用河邊的泥土飛快地捏出阿福娃娃,微笑著寫下自己的閨字,黃笙生。

“漢之廣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無心說出了這句話,也許是因為我有一種感覺,彷彿已經等她等了很久。

就像並沒有意識到這上古吟誦中的悲哀,我也從未想過,有另一個人比我更渴望得到她、佔有她。賜婚的那天,我分明看到了她一臉的錯愕,她極力掩飾著的不甘,她握緊扳指努力剋制顫抖的指骨。呵,她不情願。

而我告訴自己,要等一個機會。

先汗的去世讓大部分人措手不及,而汗位的結果則成為某種預期以外的意料之中。

靈堂裡徘徊不去的哀哭聲讓人脊骨中不可抑制地升起絲絲涼意。

我的四哥,和我一同娶了額亦都女兒的四哥,一向照拂我如親生兄弟的四哥,大聲地喚醒我的四哥,似乎就在那一瞬間離我很遠很遠了。

人生些許的異動就能改變一個人,何況那是——高不可攀的汗位。

這是我第一次做出抉擇,選擇成為權利的幫兇。皇家從來不會缺少枉死的冤魂與不可告人的秘聞,就像朝臣必定會有面臨站隊的那一日,良心也沒有例外,不同的大概只是早與晚。而以此為契機無聲膨脹的是,我不曾宣諸於口的期望。

那個夜晚,她抱著小十五,像哄小孩一般輕聲說著什麼。

不用看真切,我也能猜想這個叔汗昔日最寵愛的小兒子,臉上該有怎樣痛極麻木的表情,還有彷彿是要從心底生出恨意來的眼淚。

比起從懂事起便已懵懂知道結局的我,頃刻間從更高的地方摔落,當然,也痛得更多。

我一直相信,我比十五弟更懂她,然而當我忽然驚覺她眼中溫柔的疼惜並不曾作假時,我第一次動搖了。

什麼時候開始,她會為他驚惶失措,甚至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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