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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書,沒印象了,翻開來,扉頁竟然有他自己寫的字,「祝小友餘初生日快樂——知靜。」他想起餘初生日聚會那天,他險些就留下來了,但實際是走了。可終究還是留了下來。他預見到那扇門背後的危險,可還是捏住餘初遞給他的鑰匙,將門推開。

他推開了門,餘初就不允許他再關上。那時他料到這一點了嗎?也許有預感,所以一直躊躇不決,但也許那預感並不真切,所以他沒有追出去,妄想餘初能忘記這場短暫的戀愛,過上自在的生活。

一件長款的羊絨大衣……沒有印象,但確實是他會選擇的款式,沒有裝在塑膠袋裡,而是用一個專門用來存放衣物的防塵袋儲存著,衣服依然平整。某年某月某日,小區內垃圾桶。譚知靜對這個地點十分介意,把大衣從防塵袋裡取出來,小心地嗅了一下,已經洗乾淨了,同時對過去某一時刻的自己感到些許無奈。他竟然做出過把外套扔進垃圾桶的舉動。那時果然更年輕一些。

餘初比自己多記住了多少?

譚知靜忽然產生一種感性的設想:假如自己死了,也沒什麼損失,他在餘初的記憶裡比他本人更鮮活。

旁邊有幾隻筆記本,譚知靜開啟一本,是餘初的日記。他把這些日記本挨個拿出來,找到第一本,看到那句話:「那天,他救下魚醜醜。」

他在餘初的日記裡沒有名字,他是唯一的「他」,恨「他」,愛「他」,想「他」。他是餘初在日記裡提到最多的那個人,從未間斷過。

在重又見到餘初後,譚知靜有過一些大膽假設。這些日記裡記錄的真實事件比他的假設更讓人吃驚。譚知靜讀著餘初的日記,同時在腦海里修改對過往的記憶。曾經那些窮極無聊的日子,因為背後多了一雙生動的眼睛,也都變得值得起來。

譚知靜略微翻看了幾頁,就將日記本合上了。一切恢復原樣。餘初是去小區門口取快遞,已經出去很久了,隨時都會回來。

他不希望讓自己知道這些,或者說暫時還沒準備好。餘初已經習慣了偽裝成一個「正常人」,乍讓他改變,他會恐慌。

況且餘初在最新的那幾篇日記裡提到,希望「他」永遠心懷內疚地愛「我」,帶著償還的心思,只要「我」一直表現出「他」還沒還完,「他」就永遠都覺得欠「我」的,就能一直愛著「我」。

譚知靜走出餘初的房間,對餘初的媽媽說,希望她不要告訴餘初是自己幫忙把床板折起來的,因為床下有餘初存放的一些東西,他不希望被自己看到。

餘初的媽媽點點頭。她不管他們的事,從來都是要他們自己的事情自己解決。

譚知靜給餘初打電話,問他怎麼去了那麼久。餘初說他順便去旁邊的超市買了袋蜜果子,突然想吃了,已經結完帳了,正要往家走。

譚知靜說:「你在超市門口等我,我去接你。」

餘初笑出來,「你拿什麼接?這麼近!」

譚知靜也笑了,「用腳接。」

他換好鞋子,穿上外套,從出門的第一步開始默數,一步、兩步……他走下樓,三十五步,三十六步……走出小區,六百零一步,六百零二步。

餘初站在超市門口顧盼,看到他後視線便固定下來,朝著自己笑。

一千兩百八十一步,一千兩百八十二步……

餘初在日記裡說,「他」能一直在原地等「我」,固然好,但有時候還是忍不住希望「他」也能主動朝「我」走一步,哪怕一步也好。

一千三百二十一步,一千三百二十二步。

餘初拉起他的手,高興地問他:「今天怎麼這麼浪漫?」

譚知靜笑著回:「突然特別想你。」

他和餘初都是極其擅長忍耐的人。珍貴的並非忍耐本身,而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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