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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是真正的人啊。
三年很快就過去了。這期間許小曼來過一次,告訴我她已經結婚了。她反覆對我說一定要寫入黨申請書,我就寫了,很順利地入了黨。這天系裡的人事幹事找了我去,問我願不願留校?我說願意,我心裡早作了這種準備,在藥理學專業的四個研究生中,我發表的論文是最多的。過了幾天他碰見我,把我拉到路邊說:「有人看上你了。」對方是系裡姜教授的女兒,我見到過一次,挺不錯的。我心裡覺得可以試試,又不好意思就表態。他見我遲疑著,又說:「這件事對你各方面都有幫助。」我以為他說學術上,說:「我又不是那個專業的。」他說:「學術是一方面,還有個人發展,在北京發展啊。」我知道姜教授說話的份量,我的導師那麼神氣,也要讓他幾分。可把這件事跟留校聯絡起來,我很難接受,那樣我不成了投機分子?我說:「讓我想想。」他很感意外,說:「儘快給我一個答覆。」又曖昧地說:「畢業的安排也就在這幾天了。」
回到宿舍我想來想去,決定了即使要跟那姑娘試一試感覺如何,也得等畢業了再說。還沒開始就欠下一個人情,那怎麼行?我沒去找人事幹事。他遇了我,詢問地望我一眼,我模糊地笑一笑,他就再沒表情了。半個月後,訊息傳出來,留下來的是我的一個同學。我感到委屈,可跟誰去說,又怎麼說?我體會到啞巴吃黃蓮的滋味。原則千條萬條,利害關係是第一條。實質性問題,都是在這種微妙之處決定的。我的導師問我願不願去藥檢局,我說:「我回省裡去。」在北京呆了八年,還是呆出了感情。我安慰自己說:「北京有什麼好?最大的好處就是難得進來。」又想著自己如果玩點小聰明,先應了人事幹事,以後該怎麼樣還怎麼樣,豈不就沒了這場委屈?可如果那樣,我池大為還是池大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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