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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學。在初三的時候,蕭紅結識了哈爾濱法政大學學生陸振舜。她向父親提出解除與汪恩甲的婚約,遭到父親的拒絕。在初三,張、汪兩家積極為嫁、娶做準備。蕭紅面臨著是與汪恩甲結婚,還是跟陸振舜去北平讀書的最後抉擇,精神異常痛苦,常常不去上晚自習,躲在宿舍飲酒吸香菸。初中畢業後,蕭紅第一次離家與陸振舜私奔到北平。
蕭紅與陸振舜的離家出走,在閉塞的呼蘭河縣城引起軒然大波,使家人備受輿論的壓迫。父親被解除秘書職務,姊妹們為輿論威壓被迫相繼轉往外地求學,汪家也就此發難。已婚的陸振舜與蕭紅朝夕相處日久,便愛上了她,於是寫信回家要求與妻子離婚。這使陸家大為不滿,斷絕了其經濟來源。他們在北平生活無著,被迫回到哈爾濱。她在哈爾濱與陸振舜分手後,過了一段短暫的流浪生活。後來,實在待不下去了,她只好與家裡妥協,答應回家與汪恩甲完婚。
汪恩甲的大哥,對蕭紅以前離家出走一事耿耿於懷,對弟弟“懦弱”的遷就行為很是不滿。於是迫使汪恩甲“休掉”蕭紅。蕭紅於是去法院,告汪恩甲的哥哥代弟休妻。汪恩甲為保全大哥在教育界的名聲,承認是自己要休妻的。蕭紅一氣之下回到呼蘭,兩人暫時分手。
蕭紅回到呼蘭縣城的家裡,閉塞落後的鄉鄰視她為“怪物”。半年前與陸振舜離家出走,如今又與未婚夫打官司,成為人們飯後茶餘談論的佐料。她因之受到家族的歧視。接受了個性解放思想影響的蕭紅,受到父母的冷落和弟妹的疏遠,心情壓抑而苦悶,開始借酒澆愁和吸菸。此種嗜好的養成,損害她的身體,造成了她日後的體弱多病。
臨終的眼:蕭紅(5)
蕭紅的喝酒、吸菸,引發了繼母的不安。一方面,她暗中挑撥蕭紅與鄰里、親戚的關係,說蕭紅在哈爾濱學壞了,濫交男朋友;另一方面又到鄉下去慫恿她親孃舅來教訓她,蕭紅大舅被她後母矇蔽,不分真假,前來教訓她。蕭紅年輕氣盛,拿菜刀相對峙,她大舅憤而離去。從此,蕭紅在親戚朋友中日漸孤立起來。繼母藉口蕭紅父親在外縣任職、農民抗租、地方不安寧,帶著蕭紅和她的三個異母弟妹於一九三一年三月來到張廷舉老家——阿城縣福昌號屯堂兄家暫居。張家是大地主,叔伯們視有叛逆個性的蕭紅為“洪水猛獸”,處處禁錮她的行為,箝制她的思想,動輒得咎。這年秋天,叔伯們再次提高地租,引發了佃戶和長工的激烈衝突。蕭紅出於對佃戶和長工的同情,出面替佃戶和長工向伯父求情,不要加租和削減長工工資。伯父老羞成怒,痛打了蕭紅一頓。把她鎖在一間空房子裡,還派人到阿城拍電報,催促蕭紅的父親趕快來,動員其父將蕭紅勒死埋掉,以免危害家族。與蕭紅談得來的小嬸,可憐她的不幸遭遇,趁著夜深人靜,撬開窗戶,偷偷地放走了蕭紅。
年僅二十歲的蕭紅,為了抗拒家族的*,從阿城逃到哈爾濱,開始了飄泊流浪的生活。蕭紅走後,父親便宣稱“開除她的族籍”。蕭紅陷入迷惘的絕境。生活無著之際,她不得不去找此時正在讀書的未婚夫汪恩甲,兩人關係恢復,一同住進東興旅館。
解決溫飽後,蕭紅因學業受挫,精神極度苦悶。為治療流浪時落下的疾患,蕭紅吸上了鴉片。後在堂妹張秀琴、張秀珉姊妹倆的幫助下,她進入“東特女二中”作為插班生讀高一。但不久,蕭紅髮現自己已懷孕,無顏面對堂妹,只好不辭而別回到東興旅館。汪恩甲不敢把蕭紅帶回家,因為其母知道蕭紅曾隨陸振舜同赴北平,便不再承認這個未婚媳婦,所以兩人只好又在東興旅館裡住下。汪母知道自己的兒子與蕭紅在一起,就斷絕了經濟支助。他們倆人坐吃山空,半年來,欠旅館四百多元。汪恩甲向蕭紅說,不能束手待斃,必須回家取錢。不料,汪恩甲卻一去不返,從此音訊杳無。蕭紅被困東興旅館的窘況,在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