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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所長回到派出所後,立刻著手整理陳二開作案材料,並上報給江城市公安局,請求立刻對陳二開下達全市通緝令。葉所長還請求江城市公安局,把“劉曼失蹤案”上報給江東省公安廳,請求對陳二開下達全省通緝令。
一切上報請示完畢後,葉所長打電話給江城市公安局的魏局長,把劉曼和自己的關係,以及劉曼失蹤對自己造成的精神打擊等情況,一一向魏局長做了彙報,請求魏局長,一定要體諒他的處境,請求魏局長能關心關心自己,把劉曼失蹤案作為重點,加以督促。立刻給陳二開下達全市通緝令。
魏局長安慰葉所長說:小葉啊!下達通緝令的三個條件,你是知道的,犯罪嫌疑人陳二開,必須要同時具備三個條件,也就是:首先,被通緝的人必須是犯罪嫌疑人;其次,該犯罪嫌疑人必須符合逮捕條件;最後,該犯罪嫌疑人必須確實在逃避法律責任而下落不明。當這三個條件同時滿足時,公安機關可以釋出通緝令,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追捕。
魏局長繼續說道:小葉啊,這三個條件吶,其他兩個條件,我們暫且不說,就算符合吧,就這第二條,就有點麻煩呀!你有什麼證據證明,陳二開符合逮捕的條件?據我所知,陳二開和失蹤人劉曼是夫妻關係,他帶走劉曼,是要給劉曼換個好的環境,幫劉曼恢復記憶,這也是在幫助劉曼治病呀!陳二開並沒有要謀害劉曼呀!
葉所長聽完魏局長的解釋後,心頭一陣地疑惑,他對魏局長這麼清楚陳二開帶走劉曼的目的,感到驚訝。難道有人把陳二開和劉曼的結婚證書,早就彙報給了魏局長?難道有人把陳二開寫給自己的字條內容,也彙報給了魏局長?這就太奇怪了!
想到這裡,葉所長試探地問道:那,魏局啊,這個陳二開在光天化日之下,從醫院裡私自綁走了劉曼,沒有透過我,更沒有透過醫院,造成醫院的混亂,也造成我名譽和精神損失。這件事,難道就不了了之了嗎?他陳二開這麼挑戰我們法律的威嚴,難道我們就任他逃之夭夭嗎?
魏局長笑著說道:這怎麼可能?搜捕陳二開,把劉曼找回來,這是我們必須要做的!不然,我們怎麼向醫院交代?這個劉曼失蹤案,可是醫院報的案呀!另外,不追捕陳二開,我們怎麼對得起你這位工作多年的老公安呀?這樣吧,我可以給你釋出搜查令,你帶著你的專案組,繼續搜捕,有什麼需要其他地方公安配合的,我可以給你聯絡他們。記住,一切要以確保陳二開的人身安全為第一要素,不可以對陳二開動用武力鎮壓!知道嗎?至於對陳二開的通緝令,還是等一段時間,看看案情的發展,再說吧!
葉所長打完魏局長的電話,猶如深秋的絲瓜,整個人都癱軟了。他把手機摔到桌子上,氣憤地捶了一下桌子,罵道:他媽的,這個周慧慧,肯定是她先下手為強,把陳二開和劉曼的結婚證,把陳二開寫給我的字條,全部找人,發給了魏局長。不然的話,對於劉曼一個大活人,突然失蹤,魏局長不會這麼淡定的,也不會不釋出全市通緝令的!周慧慧啊周慧慧,你真的是料事如神,辦事如鬼啊!
其實,在陳二開從醫院帶走劉曼,把她安排到陵陽城哥哥家的時候,周慧慧就已經在行動了。她首先想到的是,一定要委託陵陽縣公安局的張局長,把陳二開和劉曼的結婚證書,發給江城市公安局的魏局長,證明陳二開從醫院接走劉曼,純粹是丈夫在行使拯救妻子的行為,不是胡亂綁架病人的違法行為。
其次,周慧慧把陳二開寫給葉所長的留言條,也叫張局長髮給了魏局長,以便證明,陳二開不是在和葉所長作對,他只是痛心劉曼,想用特殊有效的方法,換回劉曼的記憶,更何況,等劉曼恢復好身體後,陳二開還要把劉曼送給葉所長。這也就排除了陳二開不透過葉所長,視執法幹警如草芥的嫌疑。幫陳二開解除了挑戰法律的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