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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好了,尤其是晨希的字跡也很好看,這在十幾歲的人類少年裡,已經是非常少見的程度了。
在歷史資料中人類是一種感情細膩,並且非常浪漫的生物,而如今是金奕第一次在晨希身上感覺到了那種浪漫。
這種感覺……非常奇特。
而晨希看到金奕誇他寫的好,臉上也禁不住出現了一絲笑容,其實晨希之所以會寫詩,這種在他那個時代也顯得有點古老的技能,還是拜他的身體所賜。
因為身體緣故,不能做很多事情的他,被父母所培養的愛好,都是一些非常紓緩的,陶冶情操的東西,其中閱讀文學作品,提筆練字,就是其中的大頭。
當然晨希此前對這些也是一直感覺一般,談不上什麼熱愛,更沒有下什麼苦工,而真正讓他對這些熱衷一回的,還是在校園裡的青春時期。
十幾歲的少男少女們每天聚集在一起,青春的荷爾蒙就難免會躁動,哪怕大部分的人還懵懵懂懂的對感情並沒有什麼深刻的理解,但是本能,依然會讓他們做出某些努力。
而處在中二期的少男少女們最愛幹的事情,就是給自己喜歡的物件桌子裡偷偷的塞情書。
平日裡那些狗爬字的男生,在這個時候也會難得一筆一劃的力求把字寫端正。
當然如果段位高一點,能創作出一首告白的情詩,那簡直就要收到所有人的膜拜。
大佬啊大佬,惹不起惹不起。
而從小就被父母培養愛好陶冶情操的晨希,在這種時候簡直有了天然的優勢,更重要的是,在周圍青春荷爾蒙的影響下,他也對班裡的一個女生產生了一種朦朦朧朧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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