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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計銘如的回答挑不出任何錯來:「……沒錯,我是用了她們工作室的一件禮服設計,但後來我改主意了,那件禮服我不太滿意,和我的氣質並不搭。所以我取消了合作。黎夕來找過我,就在她出事的那天白天,但我那天太忙沒見她。」
不是太忙沒時間,只是不想見罷了。
警察當然知道這裡面的內情,但黎夕這麼說也沒問題。沒見過就不會有嫌疑。
「你能肯定那天真的沒見過她?」
「確實沒見過。我整個白天都在公司,很多員工都見過我。你們可以去調查。」
「那下班後的這段時間呢?」
「下班後我去了酒吧。」
這個回答有點出乎意料,兩位警官看看坐在一旁的霍子彥,問道:「是這位先生陪你去的嗎?」
「不是他。」黎夕轉頭笑看霍子彥,「是我助理小江。你們可以把她叫進來問一問。我們在酒吧包廂裡喝酒,後來我醉了,她送我回家。酒吧應該有監控錄象,你們可以去查。」
時間證人,監控錄象,一切似乎都很合理,計銘如的嫌疑瞬間消煙雲散。
過了一會兒,小江敲門進來。
她是計銘如的助理,做了有幾年了,看上去挺小的一姑娘,能力卻不差。她進來後和警方說明情況,就像計銘如說的那樣,那晚她們倆確實去酒吧喝酒來著。她還提供了一個重要細節:「喝到一半還有朋友來了,是成金紡織的金小姐,和計小姐是朋友。」
於是又多了一個時間證人。
警察待了大概一個小時,隨後起身告辭,說會聯絡金小姐求證那晚的情況。計銘如從頭到尾都保持著得體的笑容,一直到送走警察,又把助理支開後,才轉過頭來沖霍子彥笑道:「唉,總算是走了,耽誤你時間了吧。本來想跟你好好聊聊的,這下浪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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