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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神色卻有幾分明顯的不自然。
“很重!李娟無意間推了張斌一把,結果剛好有輛車經過,撞在了車上,導致張斌的右手骨折!現在張斌已經提起了附帶民事的訴訟。”林蔭說著,繼續觀察著王海的表情。
“那就比較麻煩了!需要首先向那輛車追責”王海一邊思考一邊說,不自然的神色很快平靜了下來。
“李娟在新王莊有一處房產,抵押了不知道夠不夠張斌的住院費。”林蔭又道。
“不好意思,二位!我約了人,一會要出去一躺,不好意思了”王海看了一眼手錶,站起身笑著向二人致歉。
“我們是林海市刑警隊刑偵一隊的警察,現在請你配合調查一樁案子!”林蔭起身,輕壓在王海的肩頭。
“警察有詢問案情的權利,當然公民也有配合警察的義務!”王海一笑,看了一眼林蔭,手伸了出來:“只是公民也有知悉權!知道在他面前問詢的是哪個警察,是真警察還是冒牌貨!”
林蔭一頓,王海的這一手的確戳中了他的弱點,想要對別人詢問必須要出示相關證件,其他人或許出於對警察畏懼的心理疏忽了這一點,但熟悉法律程式的律師不會!他還在實習期,他並沒有警官證
“你說的是這個嗎?”林嘉雯從林蔭的身後站了出來,將一個警官證交了過去。
王海翻開警官證又看了林蔭兩眼,臉上終於掛滿了笑:“對於執行公務的警察我們公民自然應該無條件的配合!我這就先將上午的事推了!沒有縣公安局的跟隨,我還以為二人是誤會,誤會!”
“你認識李娟嗎?”林蔭開門見山的問。
“認識啊!你不剛才說了嗎?李村中學的老師,在新王莊有一套房子,還有個前夫張斌!”王海笑道。
“也就是說,我在沒有說起她的時候,你是不認識的了?”林蔭又問。
“對!”王海回答。
“4月20日你在哪,都幹了什麼,方便講一下嗎?”林蔭再問。
“4月20日我在事務所,從早上接了幾個諮詢的,中午在對面的飯店吃的飯,下午在事務所為縣城水利小區的人寫了一份民事訴訟書,當時他也在場!”王海說道,說完起身從辦公桌上拿了一個藍皮資料夾,從裡面抽出一張紙說道:“這是我4月20日的工作記錄,這裡有我一天的工作內容!”
林蔭拿過那張紙看了一眼,上面將一天的工作內容寫的非常清楚,連諮詢人的姓名住址都寫的很詳細,旁邊還留了電話。他拿出了手機,按照上面的電話撥了一下,見王海的臉色沒有任何變化,就不在撥了。將那個紙交還到王海手裡,順手又指著那個藍色資料夾問:“那個可以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