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巧遇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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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身前,轉身上馬走了。
孔澤生一家並沒有住在金陽孔族世代居住的苑城東城仁里巷。金陽郡治所在苑城。原來孔澤生的父親乃是入贅孔家。他們那一支四代單傳,人丁稀薄。
在早年時候,如今的孔族族長孔澤言的父親因為擴建自己府宅,想強行霸佔孔澤生父親家的老宅。兩邊為此大打出手。
孔澤生的父親這邊因為人手太少吃了虧。但是那是個倔老頭,有一天他瞅準孔澤言的父親單獨上街溜達的機會,用刀扎傷了孔澤言的父親。
孔澤言一家把孔澤生一家告到了官府。
好在當時的金陽太守是一名極為清廉的循吏。按大正律故意傷人可以判徒刑流放的。但是考慮到起因是原告方霸奪被告田產,並在衝突中傷害過被告。因此當時就判了孔澤生這邊賠償一筆醫藥結了案。
那邊自然是不服,但是官府判成了鐵案。再無翻案的道理。
孔澤言一家從此明裡暗裡就給這邊使絆子下陰招,兩家齷齪不斷。
孔澤生的父親賣了仁里巷的宅子,帶著十歲的孔澤生,轉而在苑城城南買了一些地,修建了一處庭院居住。
經過兩輩人數十年的積累,這裡經歷了數次改擴建。現在除了供一家老小居住外,修建有數十間鍛造作坊。這些作坊可容納一百多名工人同時工作。另外有庫房,馬廄、草料間等等,總建築房屋近二百間。佔地達數十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