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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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事都不能到公司,有什麼事情你隨時和我保持聯絡。”
“好的潘總。”
正說著,包裡的手機響了起來,來電顯示是汪林。汪林是去了郭子瑜跳樓的現場,我想是不是有了什麼新的情況,抬頭對麗麗說:“你先出去聯絡下羅總吧。”
麗麗轉身離開後,我才按下接聽鍵,“你好汪律師。”
“潘總,剛才我去了現場,也去了死者所有的沙龍瞭解了一圈,發現死者並不是沒有償還賠償金額的能力。那麼如果就憑協議上金額,似乎不足以讓死者自殺才對。現在矛盾的問題就在這兒,當事人雖然供述稱並沒有對死者進行威逼和暴力,但在事發時是六男一女,死者是處於弱勢。如果沒有強有力的證據,能夠證明死者有精神病史或和協議無關,恐怕到時候會被警方認定是當事人利用了言語威逼。”
原以為汪林就是這件事的救星,但他這番話又讓我有些擔心,“言語威逼?”
“是的。雖然言語威逼沒有實質性施暴嚴重,但在法律界定的時候,也可以用於定到非法催收欠款一類。所以我就想問問,是不是還有什麼情況你清楚但當事人不方便告訴我的?”
“這…”不管是對武律師還是汪律師,在前天晚上的實際情況上,我為了避開自己的責任都還是有所隱瞞。
“潘總你不用擔心,我既然是你們的代理律師,那我的責任就是為你們辯護。不管當時的情況是怎樣,有沒有真正的觸及到法律,我都希望你如實向我說明情況。這樣我也會在我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儘量往你們要求的目的去辯護。”
想想汪林的話也不無道理,既然給予了全部希望在他的身上,那我也沒什麼好隱瞞的。我想作為律師,為當事人保守秘密這個職業操守,他們應該還是具備的。所以就把我和羅亦聰、郭子瑜前前後後,但凡和案件有關的情況都向他說了一遍,甚至也包括了那天晚上他們對他下藥。
或許是接觸過更多比這嚴重的案例,汪林聽完後並沒覺得驚訝和奇怪,反倒像是意料之中般的說:“情況我都已經清楚了,只是按照流程接下來可能會對死者進行屍檢。不過你也不用太擔心,我臨來之前武總和我交代過,所以我會盡量在屍檢結果出來之前,幫你想個好的辦法。”
“謝謝汪律師。”
“不用客氣,我現在要去你所說的輝煌檢視下影片資料。有什麼新的情況我再隨時給你來點。”
霍大哥和汪林都同時提到了要屍檢,屍檢也就意味著殘留在郭子瑜體內的藥物都會被提取出來。至於到底是誰服下的毒,因為當天的情況太過於複雜,估計一時也不能認定是阿山他們。原本稍微落下的心又被懸了起來,照汪林剛才的說法,遠不他早上和昨晚武律師承諾的那樣把握特別大。
“潘總。”麗麗站在門邊,“剛才和亦城的羅總聯絡過,他還是和之前一樣的態度要急著要這筆資金。”
“噢?那就按原計劃進行。”
雖然繼續專案合作已經失去了原有的意義,但羅亦聰要繼續和港投合作,這也能說明他並沒有因為郭子瑜的死,就往退路上撤。這對我來說,也算是個好訊息,畢竟羅亦聰在H市的底細我清楚,但他父母在國外的底細我可就完全不瞭解了。
港投有了麗麗在我還是比較放心的,把該安排的事情安排好之後,我看了下時間都已經不早了。想必霍大哥也快要回出租屋去,為了不讓他等會繼續追問一些難以回答的問題,我先匆匆離開港投回到家裡規規矩矩的等他。
這一等就到了半夜,霍大哥才喝的醉醺醺的回來,一進門就摟著我的肩打著酒嗝說:“小娟…嗝…告訴你一個好訊息一個壞訊息,你要先聽哪個?嗝…”
“霍大哥,你上哪兒喝這麼多呀。”以前我們一起喝酒的時候我倒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