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我要他親口對我說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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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楚盤算再三,決定執行先前規劃,立即給姚堯爻和蔣石開下了指示:計劃不變,可以行動了。
開庭當日,來自全國的大量記者,突然出現在巴都市。法庭外,已經被記者圍得水洩不通。
法庭上,雙方已經在唇槍舌戰。
“納蘭仙,你知道藏毒是犯法的嗎?”
公訴律師質問道。
“知道,我沒有藏毒。”
納蘭仙回答。
“警方在你公司的倉庫,搜查出毒品,是否是事實?”
公訴律師追問道。
“毒品來源不明,這是事實。”
納蘭仙淡然回答。
她的言行,都是按照李開石的建議在做。
“毒品出現你的公司倉庫,你可有指認嫌疑人?”
公訴律師繼續問道。
“這是警察的職責,他們應該去補充證據。”
李開石律師在一旁搶答。
“李開石律師,我並沒有問你。”
公訴律師拒絕了李開石的回答。
“公訴律師,李律師的話就是我的回答。我是被栽贓陷害的,我從來沒有吸毒,也沒有販毒的任何動機。”
納蘭仙大聲道。
“我們可以懷疑,你還有同夥,你同夥的動機就是你的動機。而你在耍滑頭,拒絕交代你的同夥。”
公訴律師死死地盯著納蘭仙,似在挑釁。
明眼人都能看出來,這個公訴律師,明顯是在幫人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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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長,我抗議,他這是欲加之罪。”
李開石律師立即大喊。
“抗議無效,懷疑是合理的。”
庭長拒絕了李開石律師。
“庭長,我請求發言。”
李開石律師站了起來。
“可以!”
庭長同意了。
“尊敬的庭長,各位法官,各位律師,相信大家都明白:在沒有查明毒品來源前,證據一定是不足的,甚至是蒼白的,藏毒罪怎麼能成立?”
“任何事情,都有來龍去脈,它不能無中生有。譬如,車輛中,突然發現了作案刀具,就需要警察去查明,刀具是誰的?為什麼出現在車上?留有誰的指紋?”
“本案也一樣!毒品包裹,沒有做指紋檢驗,也沒有人證和影片;不知道毒品來源,不知道是誰放入毒品,也不知道毒品是給誰。所以,證據鏈明顯不成立。因此,我們請求法庭,要求警察部門完善證據。”
李開石律師慷慨陳詞,一口氣說了一大段。
“法官,我們這次提請的是藐視法庭罪。”
公訴律師急忙提醒庭長。
“請問,我的被辯護人,是一個守法公民,在如實回答問題,何來藐視法庭?”
李開石律師立即反駁道。
“如果她是合法公民的話,為什麼會站在被告席上?”
公訴律師質問道。
“庭長,我抗議,他是在用假設進行攻擊。”
李開石律師喊道。
“抗議有效,本庭沒有宣判前,被告自然是合法公民。”
庭長的面色沉靜。
“納蘭仙,你私自藏毒,拒不交代目的,也不認罪,屬於藐視法庭。還有什麼好說的?”
公訴律師依然咄咄逼人。
“沒有其他事情的話,我要宣佈休庭了。”
庭長說著,就要敲擊法庭錘。
他是個老滑頭,準備撤了。
“庭長,我請求補充證據。”
李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