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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第一個無法實現,請佛祖保佑我實現第二個。
這樣將來老了的時候,我還可以跟別人說,單身了一輩子都是為了忙事業。
我已沉浸在多年後自己滿頭銀髮靠在養老院的牆根下,同其他老頭老太太一邊捉身上的蝨子,一邊炫耀自己當年事業輝煌的老年歲月裡。
眼下機會來了。
如果直接接受,唉,還真有點不好意思。
會不會被人戳脊梁骨,說我果然是個很有心計的女人?當初對人家好,都是有所圖?
唉,好為難。
洪喜等得不耐煩,從包裡掏出一把鑰匙,直接塞我手裡。
&ldo;就這麼愉快地說定了。&rdo;
這麼豪邁的性格,我喜歡!
真心送別人東西,即便別人玩命推辭,你也要拿出比別人玩命幾倍的架勢,更加玩命地給予。
必須說出&ldo;不要就是看不起我&rdo;&ldo;不要就是嫌給的少&rdo;&ldo;不要就是在打我的臉&rdo;&ldo;皇上說如果你拒收,奴才我就不用活著回來了&rdo;……諸如此類的話,逼著對方不得不收下。
否則就是壓根不想給,表面做做樣子罷了。
我很高興洪喜不是跟我做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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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說,這樣好像不太好。
我媽跟他的意見截然相反:&ldo;你覺得不好,你可以給你女兒買豪車買別墅啊。你還可以養她一輩子嘛。沒偷沒搶,這麼多年的交情了,老洪家又不缺這點錢,有什麼不好?&rdo;
&ldo;等我賺錢了就給市價同等地段的房租,我會跟洪喜簽租房合同的。&rdo;我說。
&ldo;行吧。&rdo;我爸勉強同意。
我就這樣突然有了一家自己的店。
比中了大獎還要開心。
‐‐說得好像我曾經中過大獎似的。
那是一間130多平方米的底商,除了開店,我還可以搬過去住。
想到終於不用再和我媽住同一屋簷下,不被我媽毒舌和控制,毫不委婉地說,即便讓我吃屎我也樂意啊。
店鋪是裝修好的,我直接將裡間的辦公室改成臥室,添些傢俱就能入住。
可是要賣什麼呢?
我一點經驗也無。
服裝店?禮品店?首飾店?母嬰用品?書店?咖啡館?
我媽說:&ldo;家裡有好多我穿不上的衣服,你拿去賣吧。&rdo;
我爸趕緊制止她說:&ldo;如心得到這個機會不容易,你別搗亂。&rdo;
如意聽了很是嫉妒:&ldo;洪喜追求我,也沒見這麼下血本。&rdo;
所以說,主動追求別人不能太任性,要看看人家真正的需求是什麼,而不是圖痛快,只顧滿足自己,生生把戀人追成仇人。
追求和報仇,還是有很大區別的:前者是要讓對方痛快,後者是必須讓自己痛快。
千萬不能混淆。
第二章
一生那麼長,總有一天你會發現,
比起考上什麼牛逼大學,
讀了什麼熱門專業,
找到什麼讓人艷羨不已的工作,
決定你人生方向和質量的,
其實是你與他人溝通和控制情緒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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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的事情誰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