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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的保護物件也可能很危險……
十天後,有三名綁匪落網,緊跟著另外幾個也陸續捉拿歸案。經過詳細的審問,有一個叫宋司的,曾經在李家的商場做過搬運工。聽商場裡很多工作人員都在說大老闆的八卦。因為這樣他知道了伍歸的存在。他在一次搬運貨物的時候一不小心扭傷了腳,而且摔了一箱葡萄酒。當天正好是伍德在巡店,就非要讓他按照市價賠償,還把他給開除了。那天之後他就懷恨在心。
雖然聽著這個理由就要綁架人家孩子,還一副要人命的樣子,實在是有些讓人不能盡信。但所有證人證詞證物和這些人對案件的描述跟事實吻合。而且實在是沒有挖掘到有任何其他人主使的證據。案件暫時到這裡就算告一段落。餘下的就是審判了。
在開學之前將綁匪拿住,保護伍歸的警察撤回。那麼陸青只能回到伍歸的住所去住。至於廉山,那沒辦法,他的身份暫時只能跟伍歸用手機聯絡了。好在這個時空的這個時代裡網路也是比較發達的。
回到所謂的「家」,陸青很快就要去廣安大學報導了。因此也沒有多少機會跟伍德相處。
出發去廣安的那天,陸青第一次看到伍德的那個助理駱平安。也是因為這一眼,他感覺到自己的腦海里出現了很多沒有過的情緒。那不屬於自己,就一定屬於身體的主人伍歸。那麼就是說,伍歸的死一定跟這個叫駱平安的人有關!
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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