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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在十六日夜間,這當然是搞錯了。
住在仙台的鈴木說,屠殺的日期和時間是十七日夜間,實際上這一點不是沒有旁證材料。當時,南京金陵大學的戰時見證人貝茨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作為檢察方面的證人出席了法庭。貝茨博士當時作證說:&ldo;中國軍隊大部分就在城外不遠處投降,並被解除了武裝,七十二小時後被機槍掃射而死。地點就在揚子江岸邊。&rdo;此外,順便介紹一下,貝茨博士繼上述證詞後,又說:&ldo;國際委員會僱用了工人,旨在掩埋三萬名士兵的屍骸。這是按我們的工作方針而進行的。葬身在揚子江裡的屍體以及用其他辦法掩埋的屍體不計其數&rdo;(《遠速》,第三十六號,洞富雄編日中戰爭史資料8《南京事件》1,第四十九頁)。貝茨博士所說的可能是十四日在幕府山附近被俘的大批中國軍隊官兵。他說這批俘虜遭到屠殺是在十四日以後七十二小時,即整整三天之後。因此,那是十七日發生的事件。然而,雖說是七十二小時以後發生的事件,但它果真是正確的日期和時間嗎?這一點尚有問題嗎?
關於十七日的情況,還有一份資料。《野戰郵政旗》的著者佐佐木元勝曾在十二月十七日下午三時半左右入城式結束後,乘卡車前往紫金山參拜中山陵。傍晚,他回到中山門時,在那裡看到了一批被俘的中國軍隊。對此,他寫道:&ldo;乘卡車回城,在中山門前又遇到大批解除了武裝的中國士兵,是〔大約七千二百名〕許多乞丐似的長長的行列。沒有一個人值得可憐&rdo;(新版《野戰郵政旗》上卷,第二二○頁,一九七三年,現代史出版會出版)。方括號內所記的&ldo;大約七千二百名&rdo;這幾個字在初版時是沒有的,但在新版時又恢復了。從這個數字來看,這大約是兩角部隊在幕府山下抓獲俘虜的半數。而且,那時這些俘虜似乎是在被屠殺的那天,在城內示眾後出太平門的。因此,佐佐木於十七日在中山門外看到的七千二百名俘虜,與前面所說的不同,應當看作為是在當天或其他日子遭到集體屠殺的俘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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