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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電話遞給了孩子。印證:表白或者信物月亮用古老的銀色文字對我講起,那不存在的國土,在那裡一切願望得到滿足,在那裡一切枷鎖脫落,在那裡我們流血的額頭冰涼下來
——索德格朗《不存在的國土》
豹子,你給我的這把斷梳,我一直隨身帶著。在獨處的夜晚,在敲打鍵盤的時候,我總是把斷梳別到髮辮上。你的信物溫潤明亮地貼著我,彷彿你的手輕輕放在腦後。
我們熱愛信物一定是因為,相對於我們彼此,愛情本身更不容置疑。它留在斷梳上,留在每一件信物上,留在我們尚可記起的表白裡。
偶爾想起那段往事,我記得清晰的並不是該隱的神情或氣息,而是那些情書,那些撕心裂肺不容置疑的表白。彷彿我並未遭遇過愛,而是與一個熱愛愛情的男人,合作過一場轟轟烈烈、死去活來的愛情話劇。
該隱善於表白。唯其太善於,我偶爾會懷疑我根本不是在愛他,而僅僅是被那些情話感動了。就像充滿形式主義氣質的羅蘭·巴特,他認為他愛上的是愛情而非情偶,他認為所有的戀人都會因為對愛情的專注而抹去他的情偶。就像瘋狂的杜拉斯,她說人們並不懂得相愛,只不過在經歷一種愛情罷了。
這是一種把生活戲劇化的渴望。也許唯有藉助這樣誇張的形式,我們內心那些濃密的東西才能不失尊嚴地宣洩,就像我們戴上面具才能狂歡,戴上面具才不羞於說出痛苦,我們戴上面具,才能唱“我看得見雲在天上混亂地飛”,才能唱“滄海世界一眼成灰”。
該隱的愛情來得太彎曲,所以,儘管水流浩蕩,我並沒有感覺到它的流勢。它是溫吞的,曖昧混沌的,一點一點浸淫到我心裡,因而,那情意從開始就不含任何使人驚奇的成分,彷彿一切都是順理成章。
“我不相信傳奇,”該隱說,“我願意水滴石穿,踏實地靠近你。”
該隱有著非同尋常的耐心。他為我這塊石頭找到的水,就是《詩經》。
每個人選擇的表白方式都會帶有下意識的炫示。就像一個富貴情人炫示他的財富,該隱抄寫《詩經》無疑也在炫示那一手漂亮的鋼筆字。漂亮的字具有生動的表情,它會為語義營造一個風情萬種的現場。
那些日子,他開始為我手抄《詩經》。
不,豹子,你顛倒了因果。是因為我喜歡《詩經》他才抄寫給我,不是因為他的抄寫我才喜歡《詩經》。
他抄寫的第一首詩,是《擊鼓》。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樣的表白,誰不喜歡呢。
豹子,你說起這幾句詩歌的時候臉上是慣有的嬉皮,你說:“這幾句話的意思就是,左手我他媽的要和你好一輩子。”那一天,我在你那句嬉皮話裡變得開心,我開始對你胡說八道。我說,我可不這麼想。那些人在打仗,哪有心思談情說愛啊。這是一起去打仗計程車兵在盟誓,他們說,上了戰場生死難料,咱哥們兒發誓,要手拉手,堅持住,打到老,活到老。我說,又或者這是敵對雙方計程車兵在私了,他們說,這一打起來可就生死不定,不如咱們拉鉤上吊,誰也別殺誰,玩玩打仗就回家,一塊兒活成老妖精。你聽了我的胡扯哈哈大笑。你說,左手是個妖精變的,她拿她的小妖鏡一照,花朵就變成了毒蛇,豹子就變成了色狼。
當時,我對該隱解釋的《擊鼓》是另一個樣子:“死生契闊不是聚散離合,而是擺在前面的疆場,是生死難料。男人要走了,前頭是血淋淋的征戰,他心裡不是愛情而是恐慌,他怕的不是失去她,而是喪生。”
印證:表白或者信物(2)
該隱很誇張地叫好:“你如果修訓詁,一定會拿甲A。沒有人這麼解釋過,但這解釋更準確,相對於人性更準確——生命當然比愛情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