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第2/3頁)
[英]安東尼·伯克萊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直關心的&ldo;夫婦間的愛情&rdo;。有趣的是,他在同一份雜誌1922年12月30日號上發表的超短篇小說《殺人的權利》(right to kill)則是他關於犯罪題材的第一篇作品。
一般認為,對伯克萊的早期創作影響最巨的是幽默作家pg&iddot;伍德豪斯(pelha grenville wodehoe)。他的代表作之一《裁判有誤》(trial and error,1937)就是獻給伍德豪斯的。誰讓伯克萊1925年寫的四本書都是伍德豪斯的赫伯特&iddot;詹金斯出版社(herbert jenks)出版的呢?另外,他的第一部長篇推理小說《萊登庭神秘事件》(the layton urt ystery,1925)、描寫降靈會中&ldo;不可能消失&rdo;事件的《西塞莉消失》(cicely disappears,1926)1、以&ldo;a&iddot;b&iddot;考克斯&rdo;名義出版的感人長篇《普萊斯利先生的難題》(r priestley&r;s proble,1927),都洋溢著伍德豪斯式的幽默感。
1最初於1926年3月以&ldo;ab&iddot;考克斯&rdo;的名義在《每日鏡報》上連載,題作《溫特林漢姆謎案》(the trgha ystery),翌年由約翰&iddot;隆出版社推出單行本時則改以&ldo;a&iddot;蒙茅斯&iddot;普拉特斯&rdo;(a onouth platts)的名義,該筆名在伯克萊一生中只使用過這一次。
至於伯克萊是怎樣染指偵探小說的,作者在1923年3月28日號的《笨拙》雜誌上刊登的一篇名為《發端》的文章中寫得很清楚。如果我們相信那些話,就完全可以這樣說‐‐伯克萊很早以前就想寫偵探小說,兇為他知道偵探小說特別來錢。當時正值古典推理&ldo;黃金時代&rdo;的黎明期,長篇推理作品都賣瘋了。伯克萊1924年創作的密室推理小說《萊登庭神秘事件》,翌年以&ldo;?&rdo;這一極其怪異的筆名問世,該書開頭有寫給父親的獻辭。在這部小說裡,只要涉及偵探的部分,總是儘量描寫實際生活中可能有的行動,有意營造出一種自然的氛圍,對於其發現的證據也儘可能採取平鋪直敘和實事求是。也就是說,伯克萊在黃金時代的作家群體中,是最早提倡真實性和公平性原則的,他主張有效地發揮情節(plot)在整個故事中的作用。
《萊登庭神秘事件》這部小說,描寫的是伯克萊筆下的主要偵探角色羅傑&iddot;謝林漢姆(ror 射rgha)跟他的朋友阿萊克&iddot;古連森滯留&ldo;萊登庭&rdo;的時候,莊園主人斯坦瓦斯被人發現死於自內上鎖的書齋裡,他的頭被手槍射穿,桌上有疑似他親筆留言的字條&iddot;一切都呈現出自殺的狀態。羅傑&iddot;謝林漢姆在小說中以一個對犯罪學感興趣的暢銷書作家身份登場,他讓古連森裝扮成化名瓦特森的助手,自己則扮演偵探一角。本書的密室詭計談不上有太大創意,但出人意料的兇手、急轉直下的情節以及成其系列推理小說特徵的細節描寫,都是可圈可點的。伯克萊的幽默筆調在作品中也發揮得淋漓盡致,比如羅傑&iddot;謝林漢姆看似掌握瞭解開事件之謎的鑰‐‐對相關人員進行詢問的場面中,他對每個人說教訓誡,反駁警方所提出的自殺論調,直陳這是經過精心偽裝的謀殺案,然後在書中剩下的篇幅甲,時而擺出傲慢身段明察暗訪,時而道貌岸然地循循善誘,試圖查出是誰幹的好事。由於羅傑&iddot;謝林漢姆招人怨恨的形象塑造極為成功,某評論家曾出言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