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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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舉本是個宋人,但在生存壓力之下,硬生生在大半年內,學會了說女真話。從這點可以看出,這人也是有幾分聰明勁的。可惜的是膽子小了點,竟為那大漢的殺氣所攝,不敢上前詢問,而是差遣了一名手下去問話。
何元慶哈哈大笑:“你們這些貓狗的目的地是那裡,我就是來自那裡!至於你說的那二十個廢物……”隨手摘下鞍後兩個大包裹一甩。
兩個大包裹劃過兩道交叉的弧線,飛出二十餘步,砰地砸在地上。包裹散開,一個個呲牙咧嘴的人頭咕碌碌滾出來,散了一地。
“該死……”王舉臉色煞白,目光呆滯。這些人頭,可不全是他的手下?半個時辰前,還一個個活蹦亂跳的,可轉眼間就……
何元慶大笑不止,向金兵伸出大拇指,然後拳頭翻轉,拇指指向地面——這個手勢是狄烈教他的,雖然沒有多做解釋,但何元慶卻完全能明白那意思。他現在照著比劃出來,相信對面的金兵同樣能理解。
對面的金兵果然很快領會了這手勢的意思:翹大拇指,當然是指好的;那掉轉過來呢?把意思反過來想就行了。…;
金兵怒不可遏,一個個扭頭看向迭速,等待他下令放箭。但迭速卻搖搖手指,示意所有金兵放下弓箭。他看得很清楚,來人距離本陣足有七、八十步之遙,遠遠超出五斗騎弓的射程之外。這個距離就算是八斗弓射過去也沒多少殺傷力。追上去放一通箭雨,卻傷不了敵人,反惹人恥笑,空自墜了士氣。但若是置之不理,同樣也會影響軍心。
迭速細眼微眯,倏地摘下自己的一石騎弓,排陣而出,緩緩驅馬而前。來到距離對方七十步左右站定,拈出一支鵰翎箭,用生硬的宋語大喝:“接某家一箭,不死則饒爾性命!”
遠遠地,但見那何元慶輕蔑地勾勾手指,下巴高高昂起,狀若不屑。
迭速也不著惱,只是冷冷一笑,張弓搭箭。
迭速平常使用的是八斗騎弓,這把一石強弓是備用弓,專門用於遠距離狙殺。騎弓與步弓有所不同,騎弓的弓臂較步弓短,可以方便地在馬背上拉開。但二者最大的不同在於,同樣的弓力,在馬背上遠較在平地上要費力得多。簡單的說,你能拉開一石的步弓,但騎上馬後,能拉開八斗力的騎弓就算不錯了。這是因為人在馬背上,很難藉助蹬地及腰腿之力,純粹靠的就是臂力及一部分腰力,這使得開弓的力量有所減弱。
所以,別看迭速用的只是一把一石騎弓,但此人的臂力絕不在能開一石五斗步弓的張立之下。 現在,這個以騎射之技在金軍中脫穎而出的神射手,正將強弓拉得咯吱吱直響,弓弦漸成滿月……在數百名金兵與新附軍屏氣凝神中,迭速倏忽松弦——弓如滿月,箭似流星。
目標!何元慶!
迭速這一箭,射得毫無花巧——本來嘛,人家就是站定在那時讓你射,射固定靶,還要玩什麼花巧?這一箭,體現了女真騎兵箭術的兩大特點:快!狠!
快!讓你反應不及。
狠!足以洞金破甲。
但再快的箭,飛行七十步(將近一百米),初速起碼超過一秒鐘。而一秒鐘,足夠像何元慶這樣的高手反應好幾回了。
何元慶當然不是傻冒,怎麼可能玩空手接箭?但見他左手一晃,小臂處變戲法一樣套上了一面臉盆大小的臂盾。臂盾傾斜呈一個斜角,迎向那一點流星……
凌厲無匹的精鐵箭鏃,在盾面上劃過一道火烙般的軌跡,在火星飛濺中,箭矢斜向彈飛而去,遠遠射入了深谷……
何元慶面無表情地抹了一下左額角,那處被飛濺的火星灼了一點焦痕。再看了一眼臂盾,上面的銅皮已經完全割裂,露出了內襯的皮革……可想而知,若非使用斜盾手法將箭矢彈飛,而是正面硬接的話,這一箭必定洞穿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