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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生前高墜和死後拋屍的分辨很容易,重點是觀察損傷處有無生活反應。當然,剛才也說了,即便肝脾破裂、長骨骨折處出血少,也不能完全斷定沒有生活反應,應該綜合屍體全部損傷,尤其是著地點處的損傷判定。
還有就是,死後拋屍的,必須有除了高墜以外的死亡原因。如果完全符合高墜死的特點,沒有其他的死因,那麼肯定可以排除是死後拋屍了。
法醫病理學總結了高墜死的五大特點:(1)外輕內重。(2)損傷廣泛,多有骨折和內臟破裂。(3)多處損傷必須能用一次暴力解釋完。(4)損傷分佈有規律,比如身體的某一側、頭頂部或腰骶部損傷。(5)長骨骨折、肝脾破裂處出血少。
高墜死的鑑定要點很多,這裡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說了皮毛。大家更關心的,應該是怎麼判斷高墜死的案件性質。前面也說過,這個不能靠法醫一個專業來解決。尤其是痕跡檢驗,是確定案件性質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支撐點。一來老秦不太懂痕跡檢驗學,二來說出來可能會教給犯罪分子鑽空子的技巧。所以,這裡我就不說痕跡方面的問題,專說法醫學。
有朋友問,昏迷的人被人從高處拋下,和清醒的人自己從高處跳下,有辦法區分嗎?
這個問題很簡單。人為什麼會昏迷?自然要有原因,比如機械性窒息、藥物作用、顱腦損傷等。這些能夠導致昏迷的因素,會被法醫很輕易地發現(比如窒息會有相應損傷和窒息徵象,藥物可以透過毒物化驗檢出,顱腦損傷會有孤立於高墜傷以外的人為損傷)。如果程度足夠嚴重,自然要懷疑是昏迷拋屍的案件,然後再透過其他手段驗證。
又有朋友會問,如果是自己無緣無故地昏迷了,被別人拋下呢?如果這樣,法醫學就沒有辦法解決了。當然,這種假設也不科學。
還有朋友問,如果是兇手趁人不備把死者從高處推下呢?這和死者自己跳下去有什麼區別嗎?
這種情況,要看具體的案例了。有的時候是可以被法醫發現的。在法醫秦明系列小說永珍卷第二季《無聲的證詞》裡,我寫過類似的案例,法醫透過一些細節判斷出了死者是不注意時被別人推下的。這裡我賣個關子,小說裡見分曉。但是那樣的情況是要具備很多條件的,不適用於所有案件。所以這種情況的發生有可能無法透過法醫學檢驗判斷出來。畢竟法醫是人不是神啊!那判斷不出來怎麼辦?別忘了,命案偵破工作不只靠法醫手段,開頭就說了,還有很多別的手段哦。
另有朋友問,如果是幾個兇手強行把死者控制住,然後從高處扔下呢?
只能說,這種手段真的不容易,一個大活人,在臨死前的求生慾望會激發無窮的潛力,想強行把人扔出去不是件易事。法醫可以透過死者身上有無明顯的抵抗傷、約束傷來判斷死者死亡前有沒有抵抗、有沒有被約束。當然,痕跡檢驗部門也會透過自己的專業印證法醫的推斷。
總之,透過高墜的手段殺人的情況雖然不是沒有,但很少見。透過高墜的手段殺了人還想不被法醫以及其他偵查、技術人員發現,更是難上加難。我不排除有因為辦案人員工作不細緻導致隱案發生的情況,但是我堅決相信,世界上沒有完美犯罪。
自救x小劇場
小白:「哎呀!」
聶之軒:「怎麼了?一驚一乍的。」
小白:「『吃雞』的時候從懸崖上掉下去了,摔掉了一大半血呢。」
聶之軒:「如果是真的在生活中從懸崖上掉下去,就沒命了好不好?遊戲不能玩得太痴迷,電視也不能看得太痴迷。我聽說了一則新聞,說是一個孩子學哈利·波特,騎著掃把就從陽臺上跳了下去,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小白:「放心吧,師父,像我這種恐高症患者,高的地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