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義男義女是奴婢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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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恍然。 所謂義男、義女,其實就是奴、婢。 元朝時,奴婢又名驅口,即戰爭中被俘強逼為奴﹑供人驅使的人。 明初一系列戰爭,俘獲了大量俘虜,這些俘虜很大一部分被賞賜給功臣、勳戚、貴族和官僚,淪為奴婢。 朱元璋清楚放任奴婢買賣的弊端,禁止民間自發的良人奴僕化,反對人身買賣。 無論是現行的《律令》還是即將出世的《大明律》,都有明確規定: 庶民之家養奴婢者,杖一百,即放從良。 尋常百姓家沒資格養奴婢,庶族地主,富商大賈也一樣,都沒這個資格。但問題是,律令禁止大戶們蓄養奴婢,沒禁止大戶們使用其他勞動力啊…… 既然朝廷不允許咱們蓄養奴婢,那就不蓄養奴婢,收一些義男、義女總沒問題吧?官老爺們,這是俺兒子、俺閨女,不是奴婢,你可要看清楚了。 士庶之家透過收養“義男、義女”的方式,既規避了法律風險,又得到了奴婢。 梁逢陽勸說:“你是朝廷舉人,並非庶民,自可收買奴婢,不在禁令之內,只是朝廷又規定,僅有功之臣方可享有奴婢,為了省去麻煩,還是以義男義女的名義為好。” 孫炳笑道:“顧家只有你一個男丁,總不能事事親行,或勞累顧嬸、顧妹子吧?收買一二奴婢,身邊也好有個隨從聽差,傳報訊息,購置貨物,看家守夜。” 顧正臣低頭沉思。 明朝確實是沒有因奴婢一事引起過大案,民間與官員也極少因奴婢事受到懲罰。未來藍玉會養幾千“假子”那是自己找抽,也不看看自己在誰的地盤上…… 孫炳說得有道理,顧家人手實在是太過單薄,去買個黑糖,還得自己親自跑一趟滕縣城,來回八里路,著實不輕鬆。 身邊應該有兩個信得過的人,傳個話,看個門,總還是有必要的。顧正臣拿定主意,抬頭問:“從何處可得義男、義女?”喜歡大明:寒門輔臣()大明:寒門輔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