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兔子戴帽子,冤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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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顧阫的名字在死人名冊上……” 李義握了握拳頭,咬牙說:“那就說明有人故意添了個名字!” “能做這種手腳的人可不多。” 嚴彬提醒。 李義何嘗不知這一點,能接觸到這些名冊的,整個縣衙只有寥寥數人。可僅憑這一點,根本無法斷定誰殺害了顧阫,若對方一口咬定是疏忽,也無法坐實罪狀。 “一定有人見過顧阫,就在這附近!” 李義環顧著水塘及周圍的街道。 嚴彬憂愁不已:“時間過去了五六年,想要調查可不容易。再說了,洪武元年時,滕縣也不安定,盜匪流竄者不少。” 李義哼了一聲,指了指水塘:“絕不可能是流竄各地的盜匪,盜匪殺人劫財,不過頃刻之間事,又怎麼可能將人沉入水塘,還專門找來石頭壓鎮?殺顧阫者,必是與顧阫有仇怨之人!班頭,去把顧正臣請來吧,莫要驚擾顧氏。” 陳三秀答應一聲,匆匆離開。 李義舉著火把沿著水塘行走,停下腳步看著水塘裡面,問:“想要把屍體沉入水塘中央,需要船吧。這船,是誰家的?” 嚴彬連忙差人打聽。 沒用多久,皂吏便回報:“木船為王富貴家所有。” “王家?” 李義凝眸,看向嚴彬。 嚴彬看向王家牆院,低聲對李義說:“縣尊,這應不是巧合。” 李義沒有說話,繼續行走,走入一處破舊的巷道中,突然停下腳步,倒退兩步,將火把照在牆上。 白牆之上,繪著一隻活靈活現的兔子,奇怪的是,這隻兔子頭上竟戴著一頂官帽。 嚴彬皺眉:“誰如此大膽,膽敢譏諷官府!” 李義盯著兔子,沉思良久,才開口道:“兔子戴帽子,這是一個‘冤’字啊,或有人看到了什麼,又不敢聲張,故此在這裡喊冤!”喜歡大明:寒門輔臣()大明:寒門輔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