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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進行了分析。這些人在網路上都是身處弱勢的群體,以謾罵和捏造事實為手段,大概可以分為兩種,&ldo;民主原教旨主義&rdo;和&ldo;有良心的歷史發明家&rdo;。他們的存在可以一定程度上擾亂思想領域,但是,謊言在事實面前終將被粉碎。大多數人都會認清謊言,而一旦認清之後,就再也不會被矇騙。最重要的是,這些人的水平低微,除了謊言之外,什麼都不會宣傳。如果強行把這批人的病給治了,換上一批不那麼激進的,說謊三虛七實的傢伙,只會給黨造成更大的麻煩。更重要的是,言論自由是公民的權力,強行治病有違憲法。
所謂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對於陝西眾來說,他們的&ldo;調查&rdo;由來已久,政治局常委們對於這樣腹黑的觀點,報以笑聲。這件事就這樣定案了。
1962年10月之後,法律攻防戰轉進到了《宗教法》的立法法理上。律師們就是再白痴,也不會公然宣稱言論自由一旦觸及法律,法律無權對其進行懲處。他們放棄了對言論自由的討論,轉而對共和國的宗教觀進行討論。
人民日報又發表了專刊,陳述了黨對於宗教的觀點。凡一切不能證偽的觀點,均不能成為共和國的立法基礎。宗教當中關於&ldo;神&rdo;的論斷,無法證偽,違背了共和國立法思想,所以《宗教法》只能保障宗教信徒在宗教場所內的宗教言論自由,公共場合宣傳宗教信仰,屬於違法。
當然,人民日報也很&ldo;善意&rdo;的提出,如果宗教所信仰的&ldo;神&rdo;降臨,並且能夠經過共和國的驗證,其的確擁有相應&ldo;力量&rdo;,那麼共和國就會允許該宗教在公共場合合法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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