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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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冒用他人身份證的法例,當然藉此與人結婚也是犯法行為,但這種犯法好像沒到刑事犯罪的地步。看那些案例裡,一般也就罰點兒款,或者拉到派出所拘留個十天八天的就行了。
而根據《婚姻法》裡的有關規定,只要證明去領證的不是我本人,這一紙婚姻也就作廢了。
這樣想著,我越發得意起來,雙目眯笑看著某人的背影,心想知道我的厲害了吧,知道就趕緊向我求饒。
“哪又如何?”他不緊不慢來了句,連個身兒都沒轉。
“我會要求婚姻登記機關撤銷結婚證,或者向法院起訴婚姻無效的呀。”我被他的態度惹怒,“到時候弄得大家都難堪,還不如現在趁沒什麼人知道,趕緊把結婚證退了才是最佳解決方案!”
“隨便你。”他終於轉身,淡淡看我一眼,“如果你不嫌麻煩,不顧韓卿的聲譽,也不怕這事鬧得人盡皆知,我願意陪你打官司。”說著,他走到側面長桌前,隨手拿起桌上的紅酒,優雅地給自己斟了一杯。
還抬杯示意:“你要不要也來一杯?”
這他喵的是什麼態度!
我是來談正事的好不好!而且明明道理都在我這邊,為什麼他就能這麼氣定神閒?我氣呀!
我狠狠瞪他:“到時候你會輸得很慘!”
“那可不一定。”他悠閒地晃了晃酒杯,輕輕抿了一口,“只需要一個出色的律師,我有把握讓你屬於我,起碼在法律上。”說著還坐下了,一臉的勝券在握。
“你以為我找不到好律師?”我恨得牙癢癢。
悠然坐在沙發上的某人就道:“就算訴敗,起碼也是幾年以後的事。”頓了頓,他嘴角勾起一抹暗笑,“而且這並不是結束,因為我會一直纏著你,直到你乖乖待在我身邊為止。”
然後他還幽幽補充規勸:“只要我想,你遲早是我的,所以我勸你還是不要頑抗了,這樣只會讓過程變得繁瑣,但改變不了最後的結果。”
多麼自以為是的言論,我看著笑裡藏刀、一副吃定我了的楚慕凡,只覺背後陰風陣陣,內心突然十分絕望。
做他助理不是一天兩天,我很清楚他的為人。一向說到做到的資本家,為了目的可以不擇手段。這也是為什麼我打心底懼怕他的原因,城府太深。
如果和他硬拼的話,我的未來必然是暗無天日,必然是艱苦卓絕,必然比八年抗戰更綿綿無絕期。
而我,必然會被折磨到精神崩潰,自殺也不是沒有可能的。
彷彿看到了多年後我變成瘋婆子的情景,我嚇得一個哆嗦,再看他,渾身上下散發著渾然淡定的氣質,混蛋的氣質!
他就這樣輕易地擊潰了我的防線,我就這樣迅速地潰不成軍。
嗚呼哀哉,我好想去死,讓我去死……
“對了,你以前不是說,誰要是讓你住這樣的房子,你二話不說立馬嫁給他麼?”他環顧四周,然後目光又落在我身上,“和我結婚,這棟房子就是你的。”
“我只是打個比方,表達一下對這棟房子的喜愛,誰會真的為了一棟房子把自己賣掉?”我幾乎快哭了,“為什麼,你為什老抓著我不放,我上輩子欠你的麼……”
“葉凝素,你到底要遲鈍到幾時?!”他似乎很驚訝我問這個問題,那雙深邃的眼眸牢牢看向我,“一個男人想盡辦法,千方百計想要和你結婚,你以為是吃飽了撐的麼?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跟你表白過兩次!”
頓了頓,他又惡狠狠道:“就是你欠我的!”
終於發飆了,一直都氣定神閒充大爺的某人終於發飆了,貌似每次他的淡定狀態都會被我打破……我果然有惹人炸毛的氣質,看來每次韓卿指著鼻子衝我大聲嚷嚷,並不都是她大姨媽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