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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它與其它的信仰似乎還有某種特別之處,這便是它的不尋常的誘惑力,一個人一旦投身其間,耳濡目染,就會變,甚至往往會象著了魔、入了迷似的,對它執著追求,篤信不已,至於它所宣揚的東西,究竟是真是假,對或不對,科學不科學,是不是合乎實際,那是很少去想它的,也決不產生任何懷疑。就說耶穌吧,這是基督教至高無上的權威,是大慈大悲的救世主,何止神乎其神,他本身就是神的化身啊!對他誰會有一點懷疑呢?實際歷史上是否確有其人其事,並無定評,他是個象謎一樣的神秘人物。是的,也正如有的同志談到的《新約》最早的《啟示錄》中曾提到他的名字,但並無生平事跡材料,其他有關他的家世和生卒年月的說法也往往相互矛盾;至於他的慘死等情況很可能是後人虛構的,因為古羅馬政府的檔案和其它史書中均沒有這方面的文字記載……至於那些各種各樣的福音書和聖經,不能說全無道理、但也有不少確實是高深莫測,使人不知所云的。可是它對一個虔誠的基督徒來說,卻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金科玉律,其美妙和吸引力之大,是無與倫比的。
如何看待宗教,這不是題中應有之義。既然提到了,我倒認為有兩點是要注意的,這便是:信仰自由,不鼓吹,不宣揚,也不干涉,這是一個方面;瞭解、認識和研究宗教的特點及本質,給於它一個科學的正確的概念,對它有一個比較正確的認識,也是不可忽視的一環。郭海波認為,應該這樣界定宗教的本質:宗教就是感到不能支配自己命運的人對異己力量所做的神聖化的、顛倒的反映。這裡,產生宗教觀唸的主體是感到不能支配自己命運的人;反映物件是異己力量;反映特徵是神聖化的、顛倒的。這是構成宗教這一事物的三個基本要素,缺一不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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