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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老闆抱著鈔票,嘴都合不攏。
他不是今晚第一個認錯我性別的人,而我懶得第二次糾正。
並且我深刻懷疑,他原本要說的不是「漂亮小女朋友」,而是「人傻錢多的富婆」。
把我認成富婆也好,這樣以後看在我的面子上,老闆也不好使喚鍾林雲去頂那些危活重活。
也省得鍾林雲,每隔幾天就搞得和出演了《電鋸驚魂》或者《大逃殺》一樣,血淋淋的回來。
雖然說離家出走以後,我的人生就正式從陽光明媚的青春劇,變成了燈紅酒綠的墮落篇。
但我暫時還沒有往裡加恐怖懸疑血腥片段的打算。
我掛起職業社交假笑,和老闆商業互吹一波。
在我們兩假惺惺上演幽默劇《友好共處》期間,鍾林雲一直在我邊上,默不作聲。
雖然我餘光看到他嘴唇動幾下,但他到最後都沒有發出聲音。
走出老闆辦公室,我聽著背後鍾林雲細微的腳步,回頭,忽地發問。
「你剛才想說什麼?」
「你是男生。」鍾林雲說,「老闆認錯了。」
「你就想說這個呀。」我笑了笑,「那他還說我是你女朋友呢,你不想否認一下這個嗎?」
鍾林雲沉默了一會兒,我梗著脖子等。
「如果糾正……」
「你能不能走前一點。」我打斷他,「我脖子好酸。」
鍾林雲閉嘴,快步向前,和我並排。
「如果糾正了前一個問題,後一個問題根本就不會出現。」他說。
這個回復很符合鍾林雲的邏輯,縝密且理性,是理科生的思維。
雖然我不知道鍾林雲是不是理科生,我甚至不知道他有沒有上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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