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7 章 量販也出事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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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悅和彭超說她會直接從寧城坐飛機去港城,但這很可能是障眼法,她也有可能坐只檢查船票的輪渡走水路去到滬市,再從滬市坐不需要身份證就能買票的車去深城,從那邊直接持通行證抵港。
彭超按季臨說的給派出所那邊說了,關於死者身份,也按季臨推測的說了。
萬悅殺完人沒立即逃,還做了一系列毀滅證據手段,她肯定有所倚仗,覺得自己短時間裡不會被發現,那麼死者要麼是無親屬,要麼是她確定暫時不會有人找死者。
而死者是名女性,就季臨瞭解到的萬悅的人際關係裡,和她有仇的可能結怨深到殺人再符合條件的,也就一個常雄的妹妹常琳。
事情也確實如季臨推斷,派出所那邊接到彭超報警,依據彭超提供的資訊聯絡了常琳的丈夫和兒子。
常琳當年能高嫁進夫家,主要還是當年她丈夫看上了她一心想娶,兩個人結婚這麼些年吃穿不愁還有個兒子,感情沒有深到非彼此不可,但也是有感情的。
兩個人會離婚,主要是常雄出的事情太大,而這些年常琳夫家給常雄也辦了非常多的事,怕整個家裡受到牽連。
夫妻兩個私底下早商量好了,等常琳撈到紅太陽那筆鉅款,出國穩定後,她丈夫也帶著孩子出國,他們一家三口在國外團聚。
所以她丈夫一直知道這些天常琳躲在哪裡,只是怕被盯上,夫妻兩個一直沒聯絡過。
最近的一次聯絡還是十八號那天上午,他找到機會借別人的電話打電話問她離開寧城了沒有,另外她先前讓他帶人上門去看房子儘快把洋樓賣掉,她一分一秒都不想萬悅那個女人住著她的房子花著她哥給的錢養小白臉的事,他已經找到買主,人家想先上門看房子。
當時“常琳”回覆他,事情有變,她還要在寧城待幾天,他就追問她需要待幾天,買主是急需買房子入駐,最多隻能等兩三天,“常琳”回他五天,讓二十三號中下午看房。
他應下了,說再去找買主說一說,接著他提出她馬上要走,等他們出國最快也要一年半載,他想帶孩子再見見她,“常琳”沒同意,說怕被發現,很快掛了電話。
接到派出所讓去認“屍”
的訊息,常琳丈夫人都懵了,第一反應是不可能,但等聽到派出所說完具體,他意識到,常琳確實被害了,時間可能就是十八號那天。
因為那天“常琳”接電話聲音有些不對,有些啞,他問了一句,“她”說感冒了,電話聲音本身失真,他也就沒有多想。
常琳丈夫把情況一說,派出所的人基本就確定下來死者身份了,之後他們結合彭超提供的資訊,再結合萬悅離開的時間,打電話聯絡了滬市那邊公安局,在當晚的滬市輪渡停靠碼頭抓獲到了萬悅。
之後他們出動警力把萬悅帶回寧城進行了審訊。
萬悅沒想到自己會這麼快被抓到,一直到被帶回寧城被關進班房裡,她都還感覺在做夢一樣。明明差一點,差一點她就能帶著常琳那一大筆錢財出國去過好日子了,怎麼還沒轉天,她就落案再次成了階下囚,這和她預想的完全不一樣。
就和常琳老公猜測的那樣,他打給常琳的那通電話是她接到的,時間在她買完砍刀電鋸回家。
她殺了人已經很慌了,在聽到電話響她更慌,但她有種強烈的直覺,那通電話她不能不接,要是不接她可能要逃不掉了。
萬悅以前學跳舞的,但她迫害黎菁進去待了幾年出來,舞蹈生涯幾乎毀了,跟的舞蹈團都是不入流的,裡面形形色色的人都有,因為接的活亂七八糟,還需要一些特殊技能,比如一把好嗓子或者會一點變聲能逗弄迎合客人。
她也學了一點兒,她和常琳住了幾個月,對常琳的聲音習性大概都知道一點兒,再加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