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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她覺得自己好傻。
聞皓如果真得是笨笨,那就意味著他在認識自己之前就愛上了諸葛弱,然後他因為某個原因失憶了,接著他又愛上了自己。當她愛上笨笨的時候,他又消失了,重新回來愛諸葛弱。
林漫漫真想仰頭問蒼天,她上輩子到底怎麼害了他們諸葛家的人,以至於現在象遭了報應似的,被這兩兄妹耍了又耍。
林漫漫第一次不希望聞皓是笨笨的這個假設成立,真心的不想。
“拿件衣服就想證明你是笨笨?這世界上叫這兩個名字的人多了去呢,我還知道國外有個品牌Vivienne,就在咱們商場設了個專櫃呢。”林漫漫重新倒回床上,懶洋洋的說:“笨笨失憶的時候,因為受傷,背上有疤……”
聞皓一手拿著酒杯,一手解開襯衣鈕釦。他一言不發,只是安靜的脫著衣服,然後安靜的轉過身──聞皓寬厚的背上,爬著一條猙獰可怕的刀疤。
林漫漫愣住,這條刀疤並不明顯,但明顯的技術問題導致刀疤印跡很不平整,歪歪扭扭的,象一個不熟練的小孩繡的花紋。這是林漫漫的傑作──當時她捨不得花錢,沒有帶笨笨去正規的大醫院給他縫針,而是隨便去了家赤腳醫生那裡免費的處理了傷口。
雖然事後聞皓到醫院裡做過相應的美容處理,但已經根生蒂固的疤痕不可能消失,只能淡化。
不過,明亮的燈光下,林漫漫還是能看出那蹩腳的針法。
這麼難看的傷疤印在一個英俊的男人背上,確實很煞風景。
林漫漫有些內疚,不過她很快就忘記了這件事:“那為什麼你再見我的時候,裝著不認識我?”
“三年前我恢復記憶的時候,曾掉了一段記憶。”聞皓並非不相信林漫漫,當林漫漫在機場質問他時,他對自己的過去也產生了懷疑。他丟失了一段記憶,沒有人知道那段時間他在哪裡,所以他也無從得知。當林漫漫信誓旦旦的認定他是笨笨時,他派人調查過,才知道,原來在他失去的記憶裡,林漫漫曾經是女主角。
林漫漫見他輕描淡寫的敘述著她與他的過去,更加肯定他沒有撒謊。這也是唯一的最合理的解釋。聞皓因為失憶變成了笨笨,認識了自己,然後又因為失憶恢復了聞皓的身份而忘記了自己曾經是笨笨,這也許太過巧合,但也不是沒有可能。
“我恢復記憶的時候,正巧碰到我母親請來的偵探,於是我就跟他一起回去了。”聞皓努力回想著過去,解釋道:“我完全不記得我曾經和你在一起過,對於在泰陽鎮發生的一切,也沒有記憶。”
林漫漫低下頭,眼眶有些紅。
既然不記得了,又何苦要說出來,告訴她這麼殘酷的現實。
聞皓不是個感性的人,至少在他做聞皓的時候,他不感性。他會告訴她這些,一定是有原因的。
“說吧,你有什麼目的?”
“我要你愛我!”
作家的話:
大大們請注意了,這是10月14日的章節。因為懶懶擔心14日不能上網,所以提前在13日就是今天發了此章節,千萬別看漏了哦。
☆、(12鮮幣)033 投入角色
林漫漫有種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感覺。
就在聞皓正式宣誓說要她愛他後,林漫漫足足用了一個月的時間來消化。期間她過得渾渾噩噩,一日三餐都是在臥室進食,象得了憂鬱症的千金小姐,從不輕易下樓。
諸葛家從未有人敢這麼長時間不參加早餐聚會,令所有人驚奇的是,諸葛閱陽竟然默許,以至於古堡裡的傭人們都在暗自猜測,這位新嫁進來的少奶奶,地位開始要趕超一直高高在上的諸葛弱。
這天,林漫漫依舊沒有下樓,諸葛一家正在安靜的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