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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小說裡是如何的吹捧神仙,在他這裡,他就是那類被歸劃為妖魔鬼怪的範疇裡的妖,神仙看到他就可以喊打喊殺,這也叫正義不是。
周朝……是不能去的!
做了這個決定,胡樂心中大為可惜。多好的可以跟周朝接觸,表明站位的機會,可惜他是沒膽子償試的。
周朝不行,商朝一樣不行,這兩個勢力再掐,也是可以對著妖魔鬼怪喊打喊殺的人族。
再說了,他明知道商朝會敗,還跑去商朝,純屬腦袋挨摔了。
至於抱這兩個勢力之一的大腿,得到他們的認可,求得他們善待狐妖……胡樂可沒有那個興趣。
得到別人的認可什麼的……對於胡樂來說,他自己認可自己就可以了,不需要別人的認可。
敢敵視他的人,他就視之為敵!
至於付出努力,用自己的愛去感化對方,去改變對方的想法,最終認可自己……胡樂只想呵呵,一個可以隨便對別人有偏見,搞歧視的人,你覺得他會是一個好人?
不好聽的說,這種品德有問題的人,只適合用拳頭,而不適合給他臉。
行吧,自己又激動了。
身為小勢力的狐妖之王,胡樂是真的感覺到他是如此的可憐又無助,只能靠他和狐妖們去奮鬥了。
胡樂又愁自己的實力,他的實力與胡升相比較,若是論打架的話,是打不過胡升的。不過若是論逃跑和保命的話,胡升也拿他無可奈何。
這個結果真實的反映了胡樂在打架pk上的手殘能力,和他玩遊戲時的手殘情況是一個樣的。
玩遊戲時手殘一些無所謂,失敗了又沒有什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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