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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越下意識地想:什麼時候才是絕望的時刻?她已經支撐了這麼久,為了希望,為了更好的明天,她不允許自己絕望。但是這有用嗎?她能指望的是,能在他絕望時看見她。她為他而來了。也許她該帶著孩子一起來,不過那可能會更痛苦。不,她不是帶著孩子看他最後一眼的,她是來救他的。
「現在情況是什麼樣?全告訴我。不要給我虛幻的希望。」
「我弄到了合議庭的三位法官的名單。都是澳門本地人,其中一個是葡萄牙裔。我還聯絡到了澳門大學法學教授寧宇,他是兩岸司法協助問題的專家,一向堅決支援澳門司法獨立。」律師停住了,問:「樓老師,你懂我在說什麼嗎?」
「我懂了。」 樓越睜大了眼睛,直起身對他說:「我們要用法律來合法地救他。」
律師露出難得的笑意,對樓越說:「和聰明人聊天真是舒服。」
第75章 制度
看著車窗外閃過的澳門街景,樓越發覺自己像穿梭在奇幻和現實混合的空間裡,而時間是凝固的。澳門和上次她來的時候是一模一樣。她依次路過了同樣的風景,勾起了相關的回憶。過去和現在重疊在了一起,而車窗玻璃映出的她的臉上,現出對面照過來的絢麗燈光。
她和譚嘯龍在這裡曾經逍遙自在,過的是夢一樣的生活。他們提前預支的幸福裡,有一部分在過去這段時間裡,不知不覺利滾利,成了譚嘯龍今日的沉重債務。而她,也不得不承擔起連帶的責任。
他們的美夢會在這裡結束嗎?樓越努力驅逐腦海里不受歡迎的想法。她現在要一鼓作氣鬥志昂揚地投入和時間賽跑的閃電戰,沒有時間想別的——包括她的角色是否光彩這件事。一個女人跨海營救夫君這件事,能坦然接受來自任何人或組織的道德拷問。
遠處的山坡草木間露出了一座廟宇的屋脊。樓越忽然就想起了譚嘯龍當初說的話:「我們中國人要拜中國的神仙。這才靈驗呢。」當時的她,還把拜神當作一個為儀式而儀式的東西。譚嘯龍早就知道了,要承受一般人沒見識過的命運之饋贈(或是詛咒),必須牢牢把握一個靈驗一點的神,不需要它每次都靈驗,但絕望到想要喊救命的時候,它能將人心託舉起來,放在一個小小的殼裡罩住。
樓越下意識地轉向律師:「我有沒有去一趟媽祖閣的時間?」
律師眉眼間流露出的一絲同情,讓樓越馬上意識到,她現在是一個典型的委託人的樣子:絕望,不安,躁動,所有的情緒壓抑在平靜如水甚至樂觀的外表之下。
「我們必須馬上到司法局去提交人身保護申請,樓老師,雖然我讓人已經給秘書長傳真了一份,但是作為申請人的您最好現身簽字。」
樓越跟在走路飛快的律師身後,在陌生的建築裡穿梭。剛從司法警察局裡釋放的人裡,有許多內地人的面孔,他們不耐煩的神情和放鬆的儀態,一看就是那種習慣了幹些違法勾當的老油條。
樓越意識到自己在評判這些人,不由得嚇了一跳。她有什麼資格去評判任何人做的任何事?
律師拿了申請表過來,對樓越說:「我們動作快一點,一會兒要見個人。」
樓越仔細地看著申請表上面密密麻麻的欄目。
「你只用填一下基本資訊,然後在最下面簽你的名就可以了。我們只是走一個流程,重頭戲還在庭上。」 律師對樓越說。
樓越在中英葡三語的表格上快速而謹慎地簽字,打勾。
申請人:樓越
與當事人關係:配偶
事由:申請人身保護令
當事人涉案地區/國家有無死刑制度:____
在司法警察局附近的咖啡館裡,樓越見到了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寧宇。樓越從座位上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