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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和市長的辦公室,還是與其他副職領導的辦公室不同。
進來第一間比較大,叫休息室,所有來彙報工作的,除非與書記提前預約了,就可以穿過我的辦公室,直接進去。
其他人都得在大休息室排隊,我會向書記通報,哪些人在外面等待,由他決定先見哪一位。
當然,這主要針對局以下領導。
至於常委,副市長,兩辦主任,就不必經過我同意。他們一般是提前與書記預約。
下午上班,張書記按時到了辦公室。
等書記進去,我泡了茶之後,回到自己的辦公室。
這時,書記的專職司機李師傅坐在我的對面。也就是說,我們兩人也要對接一下工作。
我給他泡了一杯茶,笑道:“李師傅,我才來,你要多教教我啊。”
他笑笑,說道:
“書記很開明,我就在隔壁的值班室休息。你叫我,就按這部電話機上的2。這個一個固定的設定,我就會過來。
書記叫你,他在裡面按1,你就要趕快進去。”
我點點頭。然後再問:“書記早上來上班,要我和你一同去宿舍接他嗎?”
李師傅說:“我剛才講了,書記沒有那麼多三請四敬的規矩。如果外出,你先到樓下,我們兩個一起去接他,如果上班,你就直接來辦公室就行。”
我點點頭,兩人交談了十多分鐘。李師傅很負責,沒有胡師傅的架子,仔細跟我交待了一些注意事項後,他就走了。
一會兒,就陸續有人來找書記,我就進去通報,得到許可後,出來傳話,引導來訪者進去,再泡一杯茶,退回來。
一下午就幹這種事。通報、引導、泡茶、退回。
不過,在蕭市長那兒習慣了,當秘書就是幹這種活兒。
我坐在那兒,也沒閒著,剛才李師傅說了,書記找我,桌上這個紅色按鈕會響起,這個按鈕是1。
我找李師傅,也不必去值班室喊他。
也就是說,1,2這兩個按鈕就是我們三個的聯絡碼。
那麼,我是不是可以也用代號記錄一些事情呢?
我想了想,這是完全可以的。
比如下午上班開始,第一個人進去的高秘書長。
我就不必記錄,他是書記的左右手,隨時進出。
第二個進去的是公安局曹副局長,等他出來時,我就記錄一下:曹,談12分鐘。
然後是工商局長進去,等他離開, 我又記一下,肖,談5分鐘。
第四個進去的是農業局長,等他離開,我記一下,萬,談半個小時。
第五個進去的是社科聯主任,等他離開,我記一下,徐,談兩分鐘。
這記錄有什麼用呢?
肯定有用。
談得久的,無非兩種情況:
一是那件工作比較複雜,需要較長時間彙報,或者商討。
二是與張書記個人關係親密,除了談公事,還聊了私事。
至於一兩分鐘就出來了的,不用說,就是有個什麼報告送書記籤個字。書記掃一眼,在報告籤一下,人家拿著批覆就走。
不過,我並沒有直接記錄,而是用拼音加數字。比如公安,曹,12分鐘,我就寫,gc12。
你就是看到了我的本子,也不知道我記錄了一些什麼。
何況,我下班就帶走。回去就寫日記。以便每一天,書記見了哪些人,我都清楚。
你們不要把我想像成小人。
這個記錄大有用處,以後再說。
一下午就是談話,大約四點,我桌上的那個紅色按紐響了兩下,我走了進去,把門一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