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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著一行字:[邵明輝,我喜歡你。]
這是韓修文因準時慶生的儀式感而延遲傳送的定時郵件,他承諾的「禮物」還是準時送到了。
韓修文從不食言。
韓修文可以在郵件中隱去自己的姓名,卻一定要把邵明輝的名字完完整整地喊出來,實在是一個傻得可以的人。
韓修文第一次見邵明輝都沒敢說話,只偷偷留了自己銘牌,可惜邵明輝沒看到。後來他們宿舍裡偶爾打招呼,韓修文出於私心,會多說一遍「你好」。
還有實驗室裡的那些文獻,本來根本不用送到每個人手上,但韓修文一定要列印出來,親手遞給邵明輝。為了更加名正言順,他一個不善言辭的人,甚至自願申請做了組長。
至於賓大的名額,也是韓修文特意向教授提及邵明輝的結課論文,才讓教授看到了邵明輝的研究天賦,讓他們能夠一起來美國。
——韓修文在黑暗中做了一百個「對邵明輝好」的list,可是說出來已經過去十年,只有短短七個字。
[邵明輝,我喜歡你。]
這種「喜歡」從什麼時候開始已經不那麼重要,邵明輝只知道,韓修文應當是全世界最傻又最好的人。他的愛並沒有那麼難發現,只是不幸偏偏邵明輝是這個世界上最蠢又最遲鈍的人。
如果邵明輝能在韓修文問他「知不知道賓大」的晚上就開口多問一句,或者更早一點,在傳遞文獻時說幾句比「謝謝」更熱情的話,也許韓修文可以不用這麼辛苦。辛苦到,連一句忍了那麼多年的告白都只敢發定時郵件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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