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傲網路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於時年月日謹立除書。

這是一份敦煌出土的文書。做什麼用的呢?不消說,肯定是離婚協議了。就字面上意思,什麼“一別兩寬、各生歡喜”之類的話,還挺好聚好散的,完全不像現代人的離婚協議,不是子女撫養權的問題,就是財產分割,一點情味也沒有。

那麼,這是特例麼?我們再來看看下面這一份啊。

(夫妻相別書一道)蓋聞人生一世,夫妻語讓為先,世代修因,見存眷屬。夫取妻意,妻取夫言。□夜□事奉郎姑叔伯,新婦便得孝名,日日即見快歡。今則夫婦無良,便作互逆之意。不敬翁嫁,不敬夫主,不事六親,眷屬侮辱,臬門連累。兄弟父母,前世修因不全,弟互(?)各不和目。今議相便分離。不別,日日濺見貧窮,便見賣男牽女。今對兩家六親眷屬,團坐亭騰商量,當便相別分離。

可見這回不是什麼一團和氣了,看著文書的情形,這對夫妻算是把夫族和妻族鬧騰了遍,以至於要兩家六親齊齊出面。

首先,這裡要說說離婚書的名稱,唐代和以前的朝代不一樣,也和以後的朝代不一樣。在唐之前,多用“離異”、“離絕”等字樣;而在宋元以後多稱“休”、“休離”等。那麼唐代叫什麼呢?按照目前的資料來看,雖然也有叫“夫妻相別書”的,但是大多統一叫做“放妻書”,放,不是放掉的意思,而是放歸本宗的意思。

關於古代人離婚的理由在前面“‘七去’與‘三不去’”一節我已經說過了,這是古代中國社會夫妻離婚的大原則,一直到清朝也沒改變多少,但是具體到法律條文上,又有很多的不同。

應該說,唐代還是離婚比較自由的社會,多數離婚都是“和離”。什麼是“和離”呢?就相當於今天的夫妻感情不和、性生活不協調、妯娌關係不好啊。這樣的離婚呢,對社會風俗沒有什麼影響,對彼此家庭的傷害也不大,所以唐律對“和離”的規定是:“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也就是大家一拍兩散,各走各路,啥責任也沒有。

既然離婚,男人再找老婆,女人肯定要再找老公。當然,政府也規定了,離婚不能自個兒關起門來離了就算,還是要到官府領取證明的,按照今天的說法,那就是“走法律程式”。如果不去,男人再找老婆的話,那就屬於重婚,按照唐律《戶婚》規定:“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減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離之。”而作為妻子的,如果重婚則更為嚴重:“諸和娶*,及嫁之者,各徒二年,妾減二等,各離之”;“妻妾擅去者,徒二年,因而改嫁者,加二等”。

有人說加二等就加二等,有啥啊?確實沒啥,也不過就“徒三年”啦。

所以呢,在唐代,離婚的女子都是要拿著前夫給的放妻書去官府辦手續,不過有時候即使規規矩矩地辦手續,也是要被官府打屁股的。唐人的筆記《云溪友議》就記載了一件顏真卿當父母官時候處理的離婚案:

性的歷程 第三章:貴族帝國時代的性文化(隋唐五代時期) 掌故(1)

顏魯公為臨川內史,澆風莫競,文教大行,康樂已來,用為嘉譽也。邑有楊志堅者,嗜學而居貧,鄉人未之知也。山妻厭其不足,索書求離,志堅以詩送之曰:“平生志業在琴詩,頭上如今有二絲。漁父尚知溪谷暗,山妻不信出身遲。荊釵任意撩新鬢,明鏡從他別畫眉。今日便同行路客,相逢即是下山時。”其妻持詩詣州,請公牒,以求別醮。顏公案其妻曰:“楊志堅素為儒學,遍覽九經,篇詠之間,*可摭。愚妻睹其未遇,遂有離心。王歡之廩既虛,豈遵黃卷;朱叟之妻必去,寧見錦衣?惡辱鄉閭,敗傷風俗。若無褒貶,僥倖者多。阿王決二十後,任改嫁。楊志堅秀才,贈布絹各二十匹、祿米二十石,便署隨

遊戲競技推薦閱讀 More+
淫蕩的三位嫂嫂

淫蕩的三位嫂嫂

飄雪的季節
遊戲 完結 4萬字
重生大牌千金

重生大牌千金

獨來讀網
遊戲 完結 164萬字
愛情之旅的血色遊戲

愛情之旅的血色遊戲

宮本寶藏
遊戲 完結 4萬字
道是流年星若明

道是流年星若明

老是不進球
遊戲 完結 11萬字
什錦拼盤

什錦拼盤

辣椒王
遊戲 完結 13萬字
娛樂圈犬影帝

娛樂圈犬影帝

瘋狂熱線
遊戲 完結 21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