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4章 法不容情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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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說的就是老吳。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前段時間,老吳帶著妻子準備回老家,原本好好的高速走著,到達縣城附近一條國道,也不知道他心中到底是怎麼想的,忽然就想著走國道。
他說因為以前他開大車,沒少走這一條國道,就想要看看如今變化得咋樣。
然後,路過收費站,他方向一打就下了高速上了國道。
這走著走著,路口呼一下就衝出來一輛三輪摩托。
老吳說,他反應很快,立馬就踩下剎車。
車頭和三輪摩托輕輕地碰了一下,將三輪摩托推得滑出去一段距離,碰撞在路邊的牆壁上就停了下來。
車速本身就不是很快,老吳說也就四十多碼,外加反應快剎車也及時,否則被撞到的三輪摩托就不是滑出去撞在牆上就停下,而是直接掀翻或者是散架。
然而,神奇的一幕就此產生了。
騎三輪摩托的人,在三輪摩托撞到牆上後,啪嗒一下就倒下,斜掛在駕駛位上沒了動靜。
老吳說他趕忙就下車去檢視,發現駕駛員沒動靜,立馬就撥打報警電話。
整個過程,他完全想不明白,因為三輪摩托滑出去撞在牆上的力度,就和三輪摩托正常倒車沒注意後方有牆撞上去差不多,簡簡單單地撞了一下。
等急救人員趕到,人已經沒氣了。
不遠處正好就有攝像頭,交警去調了攝像頭,情況看得交警也感覺一陣奇怪。
老吳距離路口還有五百米多時,三輪摩托其實完全可以開過路對面,但就是沒動,好似停好了等著他一樣,就快他要到達的時候,忽然又啟動開了出來。
事後,從死者身上還檢驗出了酒精,但酒精濃度只有十六點幾,沒達到飲酒駕駛,老吳被判定佔據百分之八十的責任。
出了事,自然是賠償。
總計賠償五十多萬,交強險賠了十八萬後,還剩下四十萬等要走保險,老吳才意識到,車子的保險正好過期一個周。
他說,命有此劫,真的是怎麼都避不開。
往年,距離車子保險到期還有一兩個月,他老婆就會催促他記著買保險。
然而今年,卻完全沒想起來,他老婆好像也忘了一樣,導致車子保險正好過期,然後自己稀裡糊塗想著走國道,正好就出了這件事。
家中情況本就不怎麼好,難以將剩下的四十多萬一次拿出來,對方卻又不協商分期賠償,要求一次賠償。
交警調解沒能達成妥協後,只能是將他給送進來。
等進來了他才瞭解到,現在早已不是曾經,賠了錢就可以不坐牢。
駕駛車輛致人死亡,只要有責任,那就存在刑事。
而只要有了刑事,就必須要接受處罰。
雖然判罰不會很重,但一樣要坐牢,按照推測大機率是半年到十個月,大機率是有可能緩刑。
當時,老吳表示既然讓他坐了牢,那等到出去後,後續他一分錢都不會再給,因為要是不將他弄進來,他還能在外面做事賺錢償還。
這被搞進來,正在做的工程也完全廢了,到時候什麼都要從頭開始,即便是成為老賴他也不管了。
最終,老吳是被判了實刑還是緩刑,不得而知,因為進入我們監室剛值完新鬼班,度過新鬼期,他就被調去別的監室。
說到類似的事,隔壁監室的人還有一件事,也是駕車撞死了人。
這起車禍發生的時候,我當時還在外面,有聽說過,但沒過多瞭解。
聊起來的時候,和裡面的人提到,他們才說駕駛員就關在隔壁,當時撞死了三個人,保險賠償的三百萬。
駕駛員被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