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請給我立案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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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雪帶了警察過來,有警方在場,她想要帶回沈暖,沒人能攔得住。
法律上,她是沈暖的監護人。
所以徐慧被懟後,也是無話可說。
陳靜氣急敗壞,還想再說什麼,卻被沈暖搭在肩頭的小手製了聲。
沈暖從陳靜身後走出,目光淡淡地看向楊雪,“小媽,你非要我今天跟你回去,能給個理由嗎?為什麼一定是今晚,不能是明天?”
換做楊雪被她問倒。
楊雪臉上的片刻遲疑,是在思考,該不該告訴她,晚上要去參加林非家的晚宴?
她答應了林非,她會帶沈暖去參加宴會。
“晚上有一場宴會,我們全家都要去。你既然是家裡的一份子,當然也是要去的。”
深思熟慮後,楊雪這樣回答。
沈暖索性進一步猜測,“林非設的宴會?鴻門宴?”
扭頭,直對警察道:“我帶我女兒回家有問題嗎?她憑什麼攔著我?你協調啊!”
沈暖卻又轉向警察,冷靜表達:“警察叔叔,先去一趟警局。請你為我的失蹤立案。”
“哪有這種父母的啊?後媽就是後媽!喪盡天良!”
沈暖的視線又從警察這邊,移向楊雪。
“我跟她回家,是因為警察找上門。如果沒有警察上門,我絕對不會跟她回家!所以,能不能立案?”她道。
沈暖剛邁開步子,另一隻手就被陳靜死死抓住。
沈暖冷冷出聲,“但是你最好,記住警察的話。你只是監護人,不是主人。現在不是奴隸社會,不是我的身契在你那,就由著你隨便發賣。我只是戶口在你們名下。但是,婚姻是自由的。”
楊雪的忍耐已經到達極限。
聽來像是歪理,但又偏偏有一定道理。
“我沒說要把她嫁出去,我只是讓她回家,這樣都不許嗎?”
陳靜接過話茬,進一步向一旁的警察說:“警察叔叔,賣女兒是犯法的吧?這個人,她現在是要把未成年的沈暖賣給一個二十多歲的成年男人。她逼沈暖回家,就為了逼沈暖嫁給那個林非!”
人前不好說的話,等她把沈暖帶回家,人後慢慢說。
“你哪有失蹤,你不就是跟同學回家了嗎?你想搞什麼!”
她火冒三丈,叉腰怒道:“沈暖,你腦子是不是有病!你非要把場面弄的那麼下不來臺嘛!讓你跟我回家,是讓你去死嘛!”
雙眸瞪起,重重咬字道:“有什麼話回家說!”
楊雪回過頭,怒目圓瞪。
“說起林非,那就更可惡了!”
就算是警察,在這一刻,也覺得……她這出於自保式的立案,是可以被允許的。
“你是想帶我去林非家的宴會。你現在是想撮合我跟林非。”
警察的作用,就是調節民事糾紛。
楊雪只好先藏起自己那點私心。
她越來越不懂沈暖在說什麼了?
警察是公正的,站在好中立位位置去協調的。
“我說了,我可以回家。但是,你不能逼我嫁給林非!”
沈暖眼神堅定,“開學到現在,已經有一個月。我沒回家一趟,也沒跟家裡人聯絡。失聯48小時,就可以立案了。”
“沈暖,你說什麼呢!你別在那說些神叨叨的話,跟我回家就是了!”楊雪拽了拽她的手。
萬一以後,真被父母逼著嫁人,真將父母告上法庭。
寒意滲入肌膚,她不受控制地抖了抖。
只一眼,楊雪竟然被嚇得心口一顫。
“同學,人家是她的監護人。後媽也是媽,就有管她的身份。人家要帶走她,你是攔不住的。”